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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职教发展平台建立方案2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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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职教发展平台建立方案2则

第一篇

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实用人才培训,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到2010年“建设40个重点县级职教中心”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职业教育工作全局,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加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建立统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职教体系、提高整体效益”的要求,统筹全县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乡镇农校的发展,提高县域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职业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托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建“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多校一体”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整合全县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和职高的比例达到1:1,以促进县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到2012年,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10%以上,2015年达到30%,城镇在职职工培训率2015年达到10%以上,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6万人次以上,培训城镇在职职工2.5万人次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得到就业培训。建设1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和一个省级重点职教中心。农村初中学生劳动技术培训达100%。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5%以下,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职能

县职教中心工作职能:负责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确定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使职教中心真正成为政府统筹和决策的实质性机构,通过工作例会(政府常务会)、联席会议制、现场办公会议制等多种工作议事制度,专门研究职业教育并解决具体问题。

县职教中心划分为六大中心,分别行使如下职能:

(一)专业设置和教学指导中心: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职业学校的专业与培训项目,对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条件进行指导检查。年终按目标管理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并将评估结论通报全县。

(二)培训项目管理中心: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各主管单位商定年度培训指标和培训经费,制定培训年度计划,再根据《培训项目申报制度》和各培训机构学校现状及办学特色将培训指标分配给相关培训机构,并根据培训的需要统一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遴选培训教材,由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县职教中心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三)教师培训中心:制定教师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选派教师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培训;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等;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比武、技术等级考试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实习实训中心:建立县级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协调各办学组成单位的学生到中心的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训,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考核全部在县职教中心进行。

(五)招生协调中心:按照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制定招生规划和方案,明确招生工作纪律,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做好招生工作,规范县内职业教育招生秩序,不断扩大招生规模。

(六)就业指导中心:协调办学组成单位制定就业安置工作计划,采取“订单培养”的方式,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一批学习实践和就业基地,并建立一套完备的就业信息网络,形成毕业生和剩余劳动力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确保毕业生就业达到100%。

四、措施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由县长同志担任中心主任,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发展改革、扶贫、科技、畜牧、人事、职业中专学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职业中专,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

1、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①城市教育附加费的30%划拨职教中心,用于职业教育;②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不冲抵财政拨款,不收取调节基金,不截留或挪作他用。③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由财政发放,津补贴、办公经费全额预算到位;④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⑤按县城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落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2、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办学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职教中心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职教中心将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加强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和共建,以获得社会广泛支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三)建立议事机制

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教育专题会议,重点解决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实施联席会议制,由县长主持召开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为职业教育发展增强动力;实行现场办公会议制,对重点项目建设及所需经费由县长办公会解决落实;召开年度职教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工作,共同探讨职业教育发展大计。

(四)整合职业教育资源。

1、认真制定《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评估方案》、《县乡镇农校考核评估方案》、《县职业培训机构考核评估方案》。

2、规划建好1个示范性职教中心,1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个县级实训基地,创建2所示范性乡镇农校。

五、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学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要认真履职,要把职教中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推动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分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职教中心健康稳步发展。

(二)切实加强协作。职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办学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要充分整合教学资源,发挥部门的资源优势,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推动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

(三)切实加强合作。要建立健全一套相关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内容、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模式,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凡有关单位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必须归口到县职教中心,事先向职教中心申报,由职教中心与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一律不得擅自办班,若有违者,将予以警示谈话或通报批评。

(四)严格目标管理。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各乡真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作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有关精神,为加快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步伐,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整合市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改变分散办学、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效益不高的状况,每个市县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多功能的职教中心,主要承担当地青年接受第一年中等职业教育的任务,也可发展有市场需求的高年级职教专业,同时在人事劳动保障、科技、农业及扶贫等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和扶贫开发服务等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

1、遵循扶优扶强的原则,把一部分独立设置、通过改扩建即能满足今年秋季扩招任务的市县职教中心列为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用2年时间分批完成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基本办学条件的建设任务。

2、根据2010年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及未来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逐步完善全省县级职教中心的全部建设任务。

3、适应整合市县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培训资源的需要。

4、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实行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按急需建设项目,新建活动场所和设备购置等项目测算资金需求总量后,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海口、三亚、洋浦自行负担,昌江、澄迈、东方三市县与省财政原则上按4.5∶5.5负担;其他市县与省财政原则上按3:7负担。

2007年建设项目参照《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设置标准》实施,使其办学条件满足日常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2007年以后建设项目将参照国家新定标准(待出台)实施。

(二)建设目标任务

1、2007年,重点建设文昌、琼海、儋州、东方、屯昌、澄迈、昌江、乐东、保亭和琼中等10个市县的职教中心,建设总投入533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37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630万元,主要用于缺口的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和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及聘用部分教师(详见2007年县级职教中心项目建设测算表)。项目建成后,10个市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可从目前的4319人增加到13200人,增长率达206%。

2、2008年,重点建设万宁、五指山、定安、临高、陵水、和白沙等6个市县的职教中心。2007年建设的职教中心发展速度较快的,省财政将适当增加投入。

3、海口、三亚市的职教中心,由两地政府投入经费,在2008年前完成建设任务。

4、2009-2010年,在完成各市县职教中心基本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办学条件,整合职教资源,提高质量,扩大就业,切实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保障机制

(一)落实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职教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把职教中心建设当作市县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并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省政府将对职教中心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二)确保建设经费投入。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审批后,省财政厅及时将省财政负担的资金的90%拨付到项目市县,余下的10%资金待项目竣工评估验收后再拨付,确保今年秋季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市县配套的资金,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同时各市县要引进市场机制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利用金融、税收、社会资助等手段支持职教中心建设。

(三)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应依法进行招投标。省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按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