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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城镇设施复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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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城镇设施复建方案

为了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灾后城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把灾后城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作为灾后重建的基础和先导,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为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奠定坚实基础。处理好恢复与重建的关系,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增强时效意识,抓当前,谋长远,解决好恢复重建的时序和空间问题,既要满足灾区恢复重建的现状要求,又要为远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自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托行业部门和区、乡镇(街)政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灾后重建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吸取自然灾害教训,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二)规划先行,统筹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及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关要求,在认真调查、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灾后重建方案。要明确重建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要以修复重要的交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处理好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关系,先急后缓,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精心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实事求是,适度超前。把城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与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依据原有基础设施,适当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增强安全可靠性,着力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整体水平。

三、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力以赴恢复城乡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灾后重建方案,迅速着手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早日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2010年8月底前,实现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城乡基础设施基本打通,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为全面启动灾后重建提供环境支撑。

2010年9月底前,相关各领域完成重建规划及实施方案,启动一批急需建设的灾后重建重点项目。

2011年底前,除部分交通设施外,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城乡基础设施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重点任务。

1.交通运输设施恢复重建。恢复重建路基55.87万立方米、路面80.87万平方米,防护1.21万立方米;恢复重建桥梁128座,其中大桥3座、中桥19座、小桥106座。恢复重建总投资5.88亿元。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1)抢通工作:重点乡镇、村屯的断路、断桥在8月20日前全部打通;非重点农村道路的断路、断桥在8月31日前全部打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抢通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农村道路、桥梁抢通以各区投入为主,省、市予以适当支持,县级公路和农村公路便桥中的小桥每座省补贴1万元,大中桥每座省补贴2万元。

(2)重建工作:2010年底前,所有水毁路桥完成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底前,损毁的农村公路全部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重建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筹资重建,县级公路、桥梁由国省市共同投资重建,农村道路、桥梁由国、省和各区共同投资重建。

2.城市路桥恢复重建。重点实施温德河桥重建以及市区道路维修等工程,总投资8050万元。责任部门:市政公用局。

(1)温德桥重建:拆除损毁桥梁,在原址重建一座预应力混凝土板梁桥。长210米,宽34米,计划投资8005万元。建设期:2010年8月--2010年11月。

(2)道路维修:对城区个别水毁路段进行重建,总面积1500平方米,计划投资45万元。建设期:2010年8月--2010年9月。

3.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重点实施供水、污排水、燃气、环卫、绿化等工程,恢复重建总投资1537万元。责任部门:市政公用局。

(1)供水。铺设过温德河供水管线404米,其中温德桥过江管线204米,温德桥上游过江管线200米;重建供水泵房一座,同时恢复水厂受损相关设备设施。计划投资486万元。建设期:2010年9月--2011年6月。

(2)污排水。重建排水管线600米,检查井8座,雨水井16座;更换江南泵站、通化路泵站、龙北路泵站和大街北立交泵站损毁设施;修复污水处理厂水毁管网设施。计划投资243万元。建设期:2010年8月--2010年10月底。

(3)燃气。重建过江燃气管线850米,计划投资150万元。建设期:2011年5月--2011年6月。

(4)环卫。重建旱厕18座、环卫休息室1座、垃圾中转站1座、船营环卫停车场、昌邑和龙潭环卫处车库等,计划投资388万元;重建南山道垃圾场截洪设施,计划投资170万元。建设期:2010年8月--2010年10月。

(5)绿化。九站苗圃排水明沟7000米,计划投资100万元。建设期:2010年8月--2010年10月。

4.供电系统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程设施主要包括:受损杆塔重立、导线更换;过水网柜、箱变、分支箱、电缆等设备更换;部分新增防洪点,恢复重建防洪设施;恢复重建黄旗屯、欢喜、七家子、九站、北大湖等变电站。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2010年8月底前,完成电力应急抢修,恢复损毁电力设施,恢复重建电力设施所需变压器、电缆、杆塔等物资得到全面保障。2010年底,基本完成供电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通讯系统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包括:杆路、线路、基站设备等。重建工作中逐步用新技术装备更换受损设施,有条件的用户密集区逐步改造成EPON或GPON模式,采用光缆替换受灾阻断的铜缆。结合重建工作,优化网络结构布局提高抗灾能力。责任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市广电局等。建设期:2010年8月底前,完成98%的基站、网络恢复重建工作;做到99%以上受阻用户恢复正常通信和收看有线电视。10月底前,完成用户通信全面恢复和大部分网络重建工作,做到100%受阻用户恢复通信,完成受损光电缆及杆路的重建、电源设备更换和增配重建工作,有线电视网络全部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城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赵静波任组长,市发改委、交通局、公用局、建委、广电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建立完善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受灾区群众生活冷暖放在第一位,集中力量按期完成重建任务。

(二)落实责任目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全责,要明确恢复重建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层层做好分解落实,切实将每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重建项目要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做好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咨询论证、施工管理等环节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三)多渠道筹措重建资金。要坚持通过国家和省支持、行业专项资金、银行贷款、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恢复重建所需资金。重点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三化统筹贷款等渠道资金争取工作。要简化审批程序,对具备条件,符合规划要求的灾后重建项目优先安排计划,加快资金拨付。

(四)加强质量和资金管理。恢复重建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确保重建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发挥投资效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督促检查,排查各类隐患,防止重建过程中发生事故。加强各类资金使用管理,恢复重建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出现问题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