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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年度效能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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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年度效能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全县2010年度效能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发展科学、社会公信”为总体目标,以落实《县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为主线,以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问责为抓手,着力提高管理科学性、行政执行力、服务满意度,为实现“走在前列”创造一流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县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以及本部门本行业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以领导讲学、集中辅学、分散自学为主要形式,以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为载体,结合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切实达到提高认识、牢记宗旨,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增强本领、提高效率的目的。在学习过程中,要重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以及干部职工个人实际,深入查找与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与廉政准则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与党性党风党纪要求不相一致的问题,与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期望值存在差距的问题。机关干部职工要撰写专题剖析材料,深入查找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并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通过单位内部网页和户外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单位或部门要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张贴公示接受监督,并明确责任,严格时限,狠抓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年终组织测评,看问题是否解决,作风是否改进,效能是否提高,群众是否满意。各单位整改方案和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剖析材料要于7月10日前报县效能办审查备案。

(二)加强制度管控,提高执行效能。严明的纪律、规范的制度是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保障。要以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为重点,分党务、政务、财务三类,组织专班对现有制度进行集中清理登记,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不合时宜的要坚决废止,对操作性不强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并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科学建立新制度。要进一步丰富拓展制度建设内容,以健全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为主线,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要求,针对机关内部管理、运行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标准、执法行为等,高标准、系统化地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形成的所有制度要进行反复讨论,广泛征求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召开会议集中会审,经认真校核后汇编成册,组织集中学习,保证人手一本,让干部职工熟谙制度,自觉遵守。各单位要建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督办,并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三)严格监督检查,增强落实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始终。要成立督查专班,由一名分管机关领导具体负责,实行“台帐管理、动态检查、定期通报、民主评议、综合考核、奖勤罚懒”的工作机制。重点针对《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的执行情况,各级党委、政府、纪委明令禁止的行为和事项,《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和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抓好四个环节,即日常检查,对机关干部在制度执行、工作作风、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季度通报,对机关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执行;民主评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20名以上服务对象分别对每名干部职工执行制度、工作作风、服务质效情况进行集中测评;年终考核,结合日常检查记录和民主评议,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效能考核,考核结果与效能奖挂钩并兑现到个人。与此同时,县效能办要组建巡查专班,不定期巡回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执行《县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廉政准则》等制度的情况,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员干部违规私驾公车,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提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皮祖武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庄辉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卫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汉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袁正泉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法制办、县督察中心、纪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效能办设县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严格考核兑现。各单位必须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推进,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年终,由效能办对照本方案制定考核细则,结合全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组织效能建设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现场考核、民主评议两种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效能办组织专人到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评定。民主评议分乡镇基层评议和县级领导评议,乡镇基层评议由县效能办分乡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主职干部各6人召开评议大会,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全县所有单位进行测评,并现场回收统计,宣布结果。县级领导评议,由县效能办组织统一印制《民主评议表》,分别负责发放回收统计。考核分值为:现场考核占40%,乡镇基层评议、县级领导评议各占30%,考核结果汇总后实行全县通报。85分以上的单位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65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6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凡机关干部受到法纪追究或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对出现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以及严重破坏发展环境、妨碍科学发展的除取消评奖资格外将严格追究责任。对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一律通报批评。

(三)统筹协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主动把效能建设与推进科学发展、实现“走在前列”目标紧密结合;与“五型”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行风评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等有机结合,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贯穿始终,把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制度管理贯穿始终,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贯穿始终,通过加强教育、优化机制、创新管理,不断增强效能意识、强化执行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科学发展,切实以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