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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市场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和《关于印发加快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建立我县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统一和市住房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住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2011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数据整合,满足二套房等宏观调控政策的查询需要。在推进数据整合的同时,全面加快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在2011年底前完成。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0月底)。做好房产基础数据整理的评估分析,制订数据整理迁移的方案和预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5月底)。2011年5月底,数据整合到市级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的要求。加快历史房产档案的数字化,在2011年5月底完成。
(三)网络开通运行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初步实现与市住房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住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同时积极做好与基层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争取在2011年底完成。
(四)、完成房产图基础测绘阶段。立即着手房产图基础测绘工作,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房产图基础测绘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七大建制镇房产图基础测绘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全县中心村房产图基础测绘工作,确保在2013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房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信息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
(二)明确职责。按照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主要负责房产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包括楼盘表搭建、权属数据整理、档案数据建库、图形数据建库等内容,并将其迁移到市级统一的数据库;负责历史房产档案的数字化建设;负责解决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的历史遗留房屋的登记;负责房产图基础测绘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全覆盖;负责与基层房管所的联网;负责配合和协助市里实现全市的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三)落实经费和政策支持。县级财政要根据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预算,经审核后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今年没有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的,要根据经费预算予以追加。鉴于时间紧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除历史房产档案数字化、房产图基础测绘、硬件设施外)经费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由同级财政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可直接落实到开发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