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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3月12日全国推进实施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公部、全监管总局开展“道路客运全年”活动的部署,巩固“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部交管局《关于印发<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12〕89号)要求,决定在年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路面巡逻管控、专项集中整治、完善全设施、排查治理隐患、交通全宣传、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全面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使创建公路真正成为交通秩序的“示范路”、事故预防的“样板路”和群众通行的“放心路”,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范围
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公路:省道308线路段。
三、创建标准
根据公部交通管理局《公路交通管理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公路沿线考评不低于90分,国省道创建公路沿线不低于85分,县乡道沿线不低于80分。市级文明交通示范路段将由市公局督促创建与验收、省厅予以抽查。
四、创建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
(二)大力创建阶段(月至9月)。落实创建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市局将于6月底先期公布一批已达到创建标准的示范路段。
(三)巩固创建成果阶段(10月至11月)。查摆、整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创建成果。
(四)总结表扬阶段(12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扬一批示范创建单位。
五、创建措施
(一)强化路面管控
1、科学合理部署。将勤务与事故预防工作相结合,严管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连续坡道、桥隧相连、临水临崖等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巡逻,加强恶劣天气、交通流量高峰和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的管控。
2、创新勤务机制。建立勤务责任制,划分勤务责任路段,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勤务责任。要强化联勤联动,紧密结合辖区全形势,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循环巡逻、递进巡逻、延时巡逻等形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通过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车流量集中路段、时段的远程巡查,及时掌握路面动态交通状况,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勤务督查。定期检查考核勤务落实情况,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勤务落实。
(二)持续开展“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查处重点违法行为。以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涉牌涉证、涉酒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持续开展整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降低路面显见性违法。
2、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四为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国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要采取部门联动、全线互动、区域联勤、警力下沉、集中用警、异地调警等形式,加强协调配合,对发现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通报沿线服务站、收费站、临时执勤点,拦截违法车辆,强化现场查处工作,营造整治声势。在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区域交通违法特点和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不少于7天的交叉互查,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3、提高违法处罚执行率。依托交通全服务站、收费站和执勤点等,通过公路卡口拦截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力争将当天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处理完毕。对异地驾驶人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录入公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转递到车籍所在地公交通管理部门,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要提高10%以上。要定期清理动态监控资料,每月收集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客运车辆监控记录资料,依法查处和通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加强源头管理。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两年以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要依照《道路交通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所在运输企业,要协调交通运输、全监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隐患。
5、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健全完善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交通影响评估,视情分级启动应急机制。要协调交通、路政、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出现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处置。除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路面严重结冰、大雾能见度低等无法通行的情况外,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要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辖区道路全畅通。
(三)综合治理交通全隐患
1、整治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监部门对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公路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全设施排查,对创建公路缺乏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服务区出口无引导标志标线等全隐患,要研究提出调整和增设方案,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省道、县乡道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90%以上。
2、降低行驶速度。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单位,在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叉口、周边环境复杂路段增设完善减速提示标志、减速垄和震动减速带等设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
(四)丰富宣传措施,营造宣传氛围。
1、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月日是2012年度第一个集中行动日。局属各单位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集中行动的各项活动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创建期间,要持续不断开展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努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重点人群宣传。要结合“牵手平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重点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对辖区客运企业驾驶人、旅游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建立宣传工作台账,并将车辆承包到民警进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等平台,及时向驾驶人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完善“点对点”精细化管理。
3、开展宣传提示服务。在查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积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通过亲切问候、温馨提示、贴心服务等举措,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关注交通全,文明出行。要在创建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全文明驾驶”等标志,在省道每3公里设置一处固定宣传提示牌,在公路跨线桥悬挂宣传横幅,在公路路面刷写宣传提示语,在公路服务区摆放宣传展板,在执勤岗点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道路和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
4、强化媒体宣传。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切实营造媒体高度关注、公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氛围。要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走访创建公路,采访创建工作,曝光秩序混乱路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创建活动。
5、发动群众参与创建。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和“牵手平行”活动,在创建路段沿线设置公告牌,公布创建工作举报电话,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投身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对创建工作、通行秩序、执勤执法等工作进行监督,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依托110、122报警平台和微博受理群众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向驾驶人发放征求意见单,在互联网设立投票窗口,通过短信、信函、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以人民满意为创建最高标准,接受群众评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县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局副局长吴芳生任组长,交管大队长张振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管大队,由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张四海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办公室(挂靠交管大队机动中队)负责创建活动协调、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按照“道路客运全年”活动的要求,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全监管、旅游等部门以及公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客运企业、旅游包车运营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消除源头隐患。要协调交通运输、全监管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对道路开展交通全隐患排查整治,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完善交通全设施。
(三)规范执勤执法。要加强规范执勤执法教育,端正民警执法思想,提高民警执法能力。要规范执法程序,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要由民警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要使用制式警车。要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加强执法监督,有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执勤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清理公路限速标志。要对民警集中进行全防护教育,加强全防护检查,严防民警伤亡事故。
(四)加强科技应用。要为创建路段沿线警队配齐配足移动测速、拍摄取证技术装备。要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车流量集中路段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提高道路管控能力。
(五)加强信息上报。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掌握创建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