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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和谐文化城市建造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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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和谐文化城市建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政〔〕7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创新型和文化名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散漫的不良作风等现象,打造勇于创新、运行规范、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我区加快建设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开展审批项目梳理,做好市级下放我区的141项行政审批事权的承接、梳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精简内部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一审一核制”,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授权力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结率。同时,进一步深化简政强街道工作,各部门应切实将有利于企业(群众)生活生产、增强街道发展活力的行政审批事权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理,前移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区效能办、区法制办)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省、市级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统一部署,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凡是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合的原则予以精简,重新修订公布审批项目目录,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和实际运行情况对现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评估、校正,及时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对基本没有自由裁量权空间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和行政给付要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相关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效能办)

(三)加强行政服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必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特别是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企业直通车”和“项目绿色通道”,推进项目代办制度落实,为投资者全程免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要提升各办理环节进展情况短信告知、短信查询、短信评议等互动功能,开通绿色通道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及企业年检网上预约服务,升级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功能模块,加强门户网站分级管理维护和应用,不断提高网站的服务能力。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生产生活的服务事项,则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办点,协调推进到各社区服务中心(站)一线,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提高对基层群众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对全区审批项目审批时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提速,缩短办理时限,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审批项目,原则上尽量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各部门应继续向办事窗口授权,精简审批环节,不断提高即办件在所有办件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结率。同时推行“补不过半”制,需补件处理的,部门必须在审批承诺时限前半段内作出处理。二是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申报服务专窗,凡重点项目申报一律由专门窗口统一登记、全程督促、免费协办代办。对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三维对接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办法,窗口即收即办、办完即转,审批时限原则上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一倍,即压缩50%予以办结。同时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协调组,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的前期辅导和行政指导。三是完善容缺预审和一条龙联审制。对绿色通道项目审批积极推行容缺预审,即项目审批的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各职能部门窗口先予受理审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对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推行并联审批制,特别是对涉及项目落地的审批项目,从工商注册登记制到发放施工许可建设,按照审批前后置内在关联性分成若干阶段,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督促”的运作办法实行一条龙联审。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通过区政务网及相关应用系统,逐步实现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公文交换无纸化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办公,扩大政府系统网上办公的范围,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和质量,规范行政流程,建设节约、高效型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政府系统各公众服务职能实现整合,通过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做好与市级部门网上审批对接,继续完善推行面向公众的网上审批,特别是要大力推行面向企业的全程式网上审批,推行市、区、街道三级网上审批联动。对网上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网上监察,实现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区效能办)

(六)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一是精简文件。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一定要短,进一步改进文风,严格按规定行文,着力提高办文的质效。要严格办文时限,建立签收催办制度,掌握公文去向,防止压误,领导批示件、部门转办件和代拟文稿会签件的办理时限要求:特急件当天办理反馈,急件在3天内办理反馈,平件在15天内反馈办理意见。街道、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文件、信息报送程序,送区政府的上行文或以区政府(办)名义的代拟文稿应统一报文渠道,由区政府办人秘股统一登记收文;要压缩文件、信息报送范围,对本单位发行的简报内刊要严格按照委办72号文要求,实行申报、备案和发送范围压缩制度,克服多头报送、乱发乱送现象。二是要精简会议。对会议进行统筹管理和会商协调,遵循“合并类别相同且时间相近的会议、套开或续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不开无实质意义的会议”的原则,做到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同时,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进一步压减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和提高会议质效。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七)全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推行“一线工作法”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雷厉风行,持之以恒抓落实。对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力推行“现场解决法”,倡导直接深入一线,走进施工现场、工厂车间,发现问题、抓住要害,力求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落实和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把工作任务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重抓落实、会抓落实、抓好落实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效能办)

(八)重拳治理庸懒散。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坚决整治“中梗阻”,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庸懒散漫的不良作风,坚决扭转个别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加强第一道门槛建设,增强机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提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企业投诉频繁的部门,及各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全省性视频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报名制和请假制度,不允许报名后再由他人替会。

(牵头单位:区效能办)

(九)加大重点督查力度。建立各监督机关之间联动监督机制,采取联合督查、上下协作督查、与部门配合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督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简政强街道的具体措施,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面实行容缺预审、限时补报、并联审批等制度,简化流程、提高时效,全面实现“原则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要尽可能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的要求。三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的办事窗口建设,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基本制度”,坚决治理庸懒散等现象。四是围绕机关执行力、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窗口单位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督查工作组织切实开展督查活动,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对自身工作的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

(十)严肃机关效能问责。加大机关效能问责力度,要严格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个别单位仍存在“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效能办)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专门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精神,学深学透,加强针对性研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本《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比学赶超,为打造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作出积极的努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实施方案》中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抓落实的责任,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方法步骤、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共同落实好工作任务。

(四)突出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稳妥的推进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把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与本单位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形成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导向,促使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更加廉洁、更加务实、更加高效。

(五)严肃行政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要实行常态化监督、定期检查、临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监督检查手段,严肃查处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实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定期公开通报,并严格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