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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基层服务示范点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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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基层服务示范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活动,使全市农委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树立农业部门服务农民群众的新形象,争做农民满意服务单位排头兵,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创建对象

市、县农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

工作目标:年底,全市农委系统所有基层服务单位人民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力争创建市农委系统“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3-5个,市级“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1-2个。

重点内容:(一)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法律规章、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自由裁量幅度、行使程序设定合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及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三)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办事场所宽敞、整洁、美观。(四)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五)制度完备。从政从业、内部管理、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推进措施

(一)公开服务承诺

围绕打造全国农业经济总量第一市的奋斗目标,着力把农业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市、县农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公开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关键是公开并兑现市、县农委年为农办实事项目,取信于民。

(二)加强素质培训

一是学理论强化政治素质。通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二是学业务提高工作技能。以深入学习适应科学发展的各种新知识为重点,重视对现代农业知识、科技知识等学习与研究,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沿海开发和“三农”的本领。三是学法律提升执法水平。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开展服务竞赛

组织开展以“抓学习比素养、抓调研比创新、抓服务比效能、抓作风比奉献、抓管理比规范、抓工作比进位”“六抓六比”和“创新争突破、创业争作为、创优争一流”“三创三争”活动,适时开展各项竞赛活动。通过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星级评比、绩效考评等多种活动,提升服务本领,培育为民服务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争创文明单位、群众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一是创文明单位提升效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度市农委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力争在绩效考评中取得好业绩。在服务农民、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创满意窗口优化服务。市、县农委系统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等对外服务窗口,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要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组织的“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各类争创活动,争创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三是创示范岗位树立标兵。每个党员干部都是服务群众的一员,应围绕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工作。广大农技工作者,要在技术推广、信息咨询、农民培训、创新创业等工作中,创先进、比进位、争优秀,在服务农民群众的具体实践中主动亮身份、积极见行动、努力树形象,挂牌上岗,同岗竞技,在竞赛中落实岗位责任、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争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为农服务标兵。

(四)认真组织评议

采取多种评议方式,开展对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活动的评议工作。一是自我评议。主要是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的评价,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努力的方向等;二是领导点评。分管领导对其联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对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指出,改进的措施要切实可行;三是群众测评。组织开展服务对象、“两委员一代表”等群众满意度测评,认真做好测评过程中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切实加以改进。测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方法步骤

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已部署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推进措施,作出公开承诺,自上而下、层层动员。

(二)查找问题阶段。建立日常评价机制,在机关门户网站开设征求意见栏,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群众意见箱、走进“政风热线”等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创建单位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服务对象满意。各部门各单位对面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确保面上整改到位。

(四)申报验收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自测评估,符合条件的,市里由市农委、县里由县(市、区)纠风办向市纠风办书面提出示范点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市、县(市、区)纠风办会同市、县农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服务对象等方面人员,对照创建内容,查看台账资料、现场察看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抽查、委托专业机构测评等方式进行。市农委系统示范点由县(市、区)农委向市农委提出示范点验收申请,由市农委组织验收。

(五)通报结果阶段。市纠风办汇总验收情况,提请市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市级示范点单位,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六、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农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和协调联络。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岗位工作特点、服务对象的需求,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落实具体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农委领导班子成员应结合分工,及时组织点评,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三是坚持典型示范。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对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运用“四电一报”等媒体,采用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四是坚持注重实效。按照有利于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干部职工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力求贴近实际、简便易行。注重把握创建活动的进度和节奏,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干部职工受教育、业务工作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