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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委强化法治城市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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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委强化法治城市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我局推进深入开展法治区、法治城市创建,要以建设法治部门为基础,构建部门依法行政、行业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产业科学发展、监督体系健全的“煤炭行业法治格局”,推进我区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法治化”的基本实现,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人自觉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足额划拨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本单位、本系统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和档案。

4.积极参加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总结、信息等材料,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力健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6.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工作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7.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积极保护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奖惩制度完善。

(三)坚持依法行政

9.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不发生因审批行为引发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1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信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上办事水平和能力。

11.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等一系列制度。

13.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等各项学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4.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复议机构,畅通复议渠道,服从上级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15.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诉讼裁决。

1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17.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和人民群众与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

1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性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19.不得利用行政职权干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20.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和信访制度。

(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2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工作,强化对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制度健全,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

22.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23.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

(五)健全监督机制

2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网络,健全举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无阻挠、干涉新闻媒体监督的行为。

25.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廉政教育防范机制、审计权力约束机制、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公平择优用人机制、廉政监督制约机制等廉政责任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