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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为在我市全面开展好“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用两年时间,达到“阳光计生行动”省级示范点要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
(二)具体指标。
1、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
3、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一是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和《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要求,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二是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三是以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四是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服务制。在市内两个街道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开展“一条龙”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推动人口计生系统作风的转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一是启用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二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深入开展好“阳光计生行动”,推动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人口计生部门在群众和社会中的形象。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统筹推进。
1、认真组织好自我评议政行风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向育龄群众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2、全面开展好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巩固服务成果,认真开展好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等服务,通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扩大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最高标准,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树立服务于民的良好形象。
3、切实落实好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奖励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开展“五关爱”、“五促五为”等关怀关爱活动,树立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
4、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关怀关爱活动、奖励扶助等惠民政策和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人口计生工作在关注民生、统筹解决我州人口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和谐计生的良好形象,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好六个问题:一是解决领导干部重业务轻政行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解决计生干部思想守旧、安于现状,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问题。三是解决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求真务实,弄虚作假的问题。四是解决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主动、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五是解决法制观念淡薄,方法简单粗野,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六是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的问题。
(四)健全机制,促进落实。建立健全“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