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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省优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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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省优活动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平和县委、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创建“省优”活动,扎实推进我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县实现创“省优”的目标增光添彩,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示范乡镇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服务理念,以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小溪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省优”活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现“六个好”(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确保达到“省优”标准。

创建工作的主要指标

1、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村(社区)、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抓好落实,近三年来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处罚到位,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奖优罚劣“一票否决”。

2、近三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趋向正常值。

3、近三年平均统计准确率在95%以上,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4、服务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三年内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要满足群众需求。

5、服务所有执业证书,有执业(助理)医师,卫技人员占在编人员80%以上。

6、已婚育龄妇女100%享有基本项目计生免费技术服务,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

7、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避孕方法知情率达90%。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8、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级财政预算投入达到人均5元以上,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高效运转。

9、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率达95%以上。

10、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1、坚持依法行政,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到位,严厉打击“两非”案件,近三年无违法行政案件发生。

12、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率达90%以上,免费服务率达80%。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创建“省优”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领导,镇成立创建“省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和经费保障。凡因工作不力或其它原因造成争创目标未能实现的村(社区)或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狠抓常规工作。1、落实节育措施。6月份,要以抓落实二女扎为重点,以提高“双查”到位率和有效落实节育措施为目的,开展一次计生工作竞赛活动;7-8月份,要做好“双查”扫尾和落实上环及补救措施,提高节育措施到位率,控制政策外生育。2、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过错追究责任制,坚持持证上岗,实行挂牌服务,推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生育证》的审核发放,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社会抚养费征收足额到位,征收率达到70%以上或比上年度增加;清理规范行政性收费项目,坚决杜绝办证“卡、压”和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3、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强化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协作三大服务管理功能的有效运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档案、技术服务、办证查验、信息交换、信息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开展流动人口咨询、送宣传品、送药具、生殖健康检查诊治等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使流动人口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认真落实公安、工商、劳动、村建等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在办理经商、居住、就业等证件时,查验婚育证明,并配合计生部门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严格查验婚育证明、签订生育合同,开展宣传培训、避孕节育等管理服务;各村(社区)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一站式”服务,做到及时登记、查验、催办,及时上门服务和随访,确保流动人口持证率、验证率、服务率、满意率达到评估标准。4、完善业务管理。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人口变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计生办每月要将出生、初婚、死亡、避孕节育、迁移、社会抚养费、证件和奖励费发放等信息,及时进行微机变更,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规范化、动态化。

(三)注重优质服务。1、加强服务阵地建设。要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大对服务所的投入,全面加强镇服务所建设;要着力改善村级服务室的基础条件,规范摆放,加强对村级计生服务员的业务指导,尽可能发挥好村级服务室的作用。2、提高服务水平。在做好“双查一治病”基础上,以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契机,加大优生优育知识和优生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接受优生健康检查。3、抓好人口早教工作。计生、卫生、中心校、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婴儿早教工作。

(四)重点治理性别比。加强B超管理,实行孕情监测,做到孕前、孕中及产后全程跟踪,对出生人口、孕妇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等实行实名登记,如实做好新生儿出生、死亡及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登记与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计生服务所要全面落实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和B超室电子器的配置工作,强化出生人口性别监管,对孕情消失案例,要抓住线索,及时追查,一查到底;纪检、公安、卫生、计生、民政、工商、计生协、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挖掘典型案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1、成立工作指导组。抽调纪检、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打击“两非”案件工作组,具体指导和落实侦破“两非”案件。2、兑现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二女扎奖励和节育奖、安居工程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农村独女贡献奖励、小额贷款贴息、计生家庭新农合及新农保补助等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成才工程”和中考加分制度。

(五)强化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将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之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2、创新宣传形式。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地宣传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和各项优惠政策,使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等各项指标达到要求;要将计生主题融入村容整洁建设工作之中,要设立一个固定计生宣传专栏,村址所在地的村民小组要粉刷3条以上宣传标语,每个村民小组要粉刷1条以上的宣传标语;要及时更新宣传横幅、标语牌。3、突出抓好培训。配齐配强计生队伍,通过组织培训、“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形式,加强镇、村(社区)、组三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其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六)重视计生协会工作。1、突出抓好“生育关怀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年”活动方案的意见》,拓宽筹资渠道,发动社会能人、企业积极捐助,增加“生育关怀”公益金总量,要认真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关怀服务项目,在利益导向上进一步向计生女孩困难户倾斜,努力营造关心、关怀、关爱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2、继续深入开展“三联创”活动。要创建10个一流村,160个“五好小组”和45个“五有小组”,80%的村级协会建立符合要求的“会员之家”。同时以“会员之家”为阵地,建立和完善会员培训制度,让30%以上会员得到培训。3、做大做强“幸福工程”。严格按照“全国幸福工程规章制度规范年”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村组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母亲的困难面,加大对再扶幸福工程项目跟踪服务,增加扶持资金和救助户数,将救助对象从农村延伸到城镇下岗计生困难户,通过扩大惠及面来增强实施“幸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