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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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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纪委干部室《关于开展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求,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我区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规范保障条件为支撑,以规范工作内容为重点,以规范制度流程为核心,以规范管理考核为动力,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达到班子建设优、基层信息灵、制度保障好、综合能力强、社会评价高的工作目标,突出镇纪检组织及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区纪检组织建设更加清廉、党员干部更加廉政、群众更加满意的新面貌形成。

三、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建设内容和标准,确保四个“规范”。一是规范保障条件。进一步加强镇纪委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村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确保机构设备、人员编制、干部配备、装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范。二是规范工作内容。明确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对象,形成农村基层监督全覆盖网络,确保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职能、职权和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规范。三是规范制度流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流程规范管理,强化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四是规范管理考核。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将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健全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切实提高管理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四、方法步骤

(一)强化领导,加快推进(2013年10月中旬)

召开全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会,迅速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出成果、创特色,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勇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分工和布置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修订规范,健全制度(2013年10月底前)

坚持实用可行、便于操作、兼顾长远的原则,按照中央纪委《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框架》要求,参照市纪委《关于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对已有工作规范进行清理、修订,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各镇要结合实际,按照汇编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三)规范内容,及时调整(2013年11月中旬前)

加强各项工作内容的规范性,确保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监督委员会机构人员到位、组织落实、制度可行、保障有力、责任明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要逐条对照软硬件标准,对照工作薄弱环节,确保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做好接受市纪委巡查及第三方评估等准备活动。

(四)全面执行、督办整改(2013年12月底前)

区纪委加强对各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指导各镇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工作室例会等活动,定期对各镇工作情况及其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检查,查找发现的问题,听取意见反馈,总结工作经验,制作督办通报,确保实现全区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同时按照市纪委的部署,组织基层党员群众测评活动。

(五)总结经验,迎接验收(2014年1月底前)

各镇要总结梳理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执行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和镇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的发挥,挖掘成功经验,上报区纪委。迎接中央纪委干部室对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及成效的评估,确保通过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区纪委相关职能室要加强与上级纪委的联系,定期汇报我区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同时,周密部署安排,及时传达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开展督办,适时总结推广。各镇要主动与各工作室及区纪委干部室沟通联系,定期交流推进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区纪委党风室、干部管理室分别具体负责全区村监督委员会、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各工作室负责督促所辖镇的整体推进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的主体责任,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细化时序进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镇,区纪委将对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底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确保成效。各镇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要重点围绕强化职能、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等内容积极探索,创出特色。要充分发挥镇纪委委员作用,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沟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参与分工、工作联系点(片)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切实巩固已有创新成果。要依托“五位一体”党建惠民体系,探索建立以党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为主体的纪律监督员队伍,及时收集廉情,伸延纪律监督触角。要善于总结,及时提炼,形成相关成熟做法和经验,争创特色品牌。

第二篇 根据省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以下简称区级7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率先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发挥示范作用。

二、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区级及以下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土地执法、环境执法、工商执法、质量监督、安监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结推广自由裁量权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4.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行为标准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行政指导适用范围、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5.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落实对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按以下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7月上旬)。

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7-9月份)。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全区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区级7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行业、本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有关执法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排查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积极创新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扎实抓好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3.督查阶段(10月份)。

区级7部门组织条线督查互查,督促问题整改。在此基础上,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全区各条线进行综合检查考核,适时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案例评析活动,同时做好省、市对我区检查考核工作。

4.总结阶段(11月份)。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以及区级7部门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领导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区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具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内指导、检查和督促,深入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出新的成效。

2.注意方式方法。本次专项行动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要坚持监察、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执法成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执法科技创新相结合、运用成功经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行政执法全程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全程电子监察系统,提升行政执法监察科技化水平,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填报、执法过程全程留痕、监察系统及时预警督办和执法情况统计分析等功能,有效地防止行政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腐败案”等问题发生,保障执法部门和人员廉洁高效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公平公正。

4.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全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建立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系点。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市确定为全市第一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系点之一。联系点要带头排查整改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不断创新规范行政执法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联系点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区级7部门工作意见于7月20日前报区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9月15日和11月15日上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11月15日前上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