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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完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并下发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奖励对象
清浦区武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浦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浦区黄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浦区盐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浦区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农垦职工医院、运河公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浦清安医院、国信淮医门诊部、清棉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
二、考核内容
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药剂科能够独立上网,网速能够满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的需要;积极搜集本单位患者或者其他方面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在指定网站上报;熟悉上报要求,报表完整。
三、考核办法
1、区药监局与区卫生局联合按月对医疗机构不良反应工作开展情况的实际数据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2、按季度排出综合成绩前五名的单位和个人,对前五名的单位的不良反应负责人给予200元奖励(各单位可另外等额配套予以奖励);对没完成基础目标后五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3、每季度召开一次不良反应负责人会议,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兑现奖惩;
4、对全年工作综合排名前五名的单位,除表彰为先进集体以外,对不良反应负责人,分别奖励500元(各单位可另外等额配套予以奖励)。对没完成基础目标综合排名后5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基础目标。上述医疗机构每月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数不少于5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比例不低于4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不少于3例。对全年的考核结果作为卫生系统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全年考核成绩在后5名单位,取消药事管理评优资格。希望各单位主要领导重视药品管理工作,督促药剂科长抓好医院的药品管理,确保药械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