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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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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善交通网络,推动农村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州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州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以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契机,突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廉政五大重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强化项目管理,落实保障措施,集中各方力量,破解瓶颈问题,重点解决高山半高山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并继续带动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路网通达水平。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从2015年起,到2017年实现全县100%的行政村通公路、100%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和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目标。促使全县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公路通达深度进一步提高,公路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加,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具体目标:通过3年集中攻坚,完成63条402.154公里通村通达公路建设、99条747.8公里通村通畅公路建设和42.7公里通乡通畅公路建设,建成3个乡镇客运站点,圆满完成省州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三、工作计划

(一)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一是完成42.7公里通乡公路建设目标,实现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二是完成36个行政村345.646公里的通村通畅公路建设目标。三是完成58个行政村377.614公里的通村通达公路建设目标。四是建成1个乡镇客运站。

(二)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一是完成58条377.614公里的通村通畅公路建设目标。二是完成5个行政村24.54公里通村通达公路建设目标,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公路。三是建成2个乡镇客运站。

(三)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5个行政村24.54公里的通村通畅公路建设目标,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水泥路。

四、建设方式

农村公路建设坚持“村民自愿,村为业主,乡镇主管,部门协作”的原则,乡镇、村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为重点的建设工作,村委会为农村公路建设业主,通过“一事一议”,自行确定投工投劳、政府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通乡公路及乡镇客运站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按工程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各实施村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通过“一事一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召开村民大会,民主推荐群众代表、党员代表、村干部等组成项目管理机构,并下设工程项目实施组、财务管理组、质量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2、制定施工措施。县交通运输局技术指导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经技术人员确定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并做好开工的原始记录、施工日志、安全日志等。同时,配备好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混凝土模板、手推车、台秤、压纹机、混凝土切割机等设备和工具。

3、做好公示公开。开工前,在施工路段起止点设置施工公示牌,明确交通管制相关内容,并提出告知沿线群众做好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出行安全等。

(二)项目建设阶段。农村公路建设里程按县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完工后据实验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实施村完工后,乡镇、村先自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编制竣工资料,并向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管理养护阶段。农村公路建设完工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实施村召开村民大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道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落实养护人员、经费、责任、措施等,做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农村公路工程档案由实施村、所在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收集归档,做到一路一档。

六、建设标准

通乡公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拟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宽度、四级公路技术指标进行建设。

通村公路原则上按单车道设计,平曲线半径不小于15米,回头线半径不小于10米,纵坡坡度不高于12%,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且两边设置不小于0.5米的硬路肩,错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并因地制宜设置排水设施,保障公路全线畅通。其中,通达公路拟采用天然砂砾路面,通畅公路拟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七、部门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初审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申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根据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内容下达各乡镇的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负责农村公路的测设、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农村公路建设内业资料等档案。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的计划和管理。督促推进公路建设进度,确保投资按期完成。

(三)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资金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村建设、以工代赈、财政扶贫、民族地区“两项”等资金整合,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根据项目里程和投资计划及时向项目资金代管单位拨付进度资金。项目开工后拨付30%的计划补助资金;进度达50%后,拨付30%的计划补助资金;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的计划补助资金。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四)县监察局负责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制度,从村民大会民主决策、项目申报等环节入手,加强廉政监督。完善举报制度,及时依法查处向村民强行集资、摊派以及相关人员受贿等行为。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的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指导村委会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属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

(六)村“两委”负责按照“三议”一承诺制度相关规定,采取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民大会决议,组织村民投工投劳的方式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技术指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是土石方工程由村委会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租赁机械机具实施。二是一般挡墙和涵洞、通畅工程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分段投工投劳实施。三是按要求编制农村公路工程内业管理资料(包括“三会三表”、农村公路建设相关领导机构名单、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等)。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人大、政协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阻碍建设的困难问题,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有关乡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严格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推进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土地方面,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包括经济林木等)由涉及乡镇和村“两委”自行协调,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林地方面,涉及占用林地,须及时向县林业局报批,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砂石方面,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划定砂石料场或协助确定订购价,确保砂石供应。爆破器材方面,县公安局在政策范围内,简化手续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严禁强行代爆破作业或代建炸药库,保证爆破安全。电力方面,县供电公司统筹规划线路,提前实施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电力设施(线路),支持项目建设用电。

(三)强化环境营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工作全覆盖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和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发挥受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农村公路建设“全民支持、全民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在项目立项、审批等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在项目竣工、验收等关口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度、安全和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化解矛盾,正面引导群众,争取群众支持,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手机报、州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反映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及时通报和总结推广农村公路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引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重点项目建设,并实行重大事项交办和目标定期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影响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