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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让人民满意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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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让人民满意活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巩固深化亲切服务活动成果,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树立我县服务窗口良好形象,促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目标,让群众在“活动”中感受到真切的变化、享受到实在的成果。

二、组织领导

由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中心、电视台、信息办、安广网络公司等单位配合开展。

三、参加单位

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民政、人社、交通、卫生、住建、市场监督、计生、电力、招标办、国税、地税、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安广网络(共16个单位)。

四、承诺内容

各参加单位要紧贴本单位本系统相关服务窗口工作职责,从规范行业行为、职业道德、作风建设情况、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治理各种不正之风等方面,认真制定承诺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本单位、本系统服务窗口主要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执法依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

五、活动安排

按照“同步要求、分期实施”的原则,开展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2015年8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学定诺(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各单位根据“向人民承诺、让人民满意”活动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拟定《“向人民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承诺要求内容具体,文字简练,分条叙述,易于操作,便于监督,字数在600字以内。各单位承诺书经一把手审阅签字后,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于9月2日前报送县效能办。

(二)公开示诺(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11月15日)。县效能办对各参与单位承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视向全县人民作口头承诺,同时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同步公布。各参加单位的服务窗口要在醒目位置将公开承诺内容以固定版面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扎实践诺(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8月31日)。各参加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服务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时跟进掌握承诺落实情况,对践诺情况要进行考核,把践诺情况的好坏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公布监督投诉机构及其电话号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本次活动的契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规范设置,做到亮牌上岗、告知全面详细、场所整洁、办公设施摆放规范统一。

(四)督查检诺(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8月31日)

承诺活动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始终,将承诺践诺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核内容,凡不按时报送或不认真对待、敷衍应付公开承诺的单位,县效能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综合考核时予以扣分。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加单位高度重视“向人民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科学定诺,认真践诺,努力使全县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各参加单位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承诺内容要紧贴工作职责,真实可信、切实可行,易操作、能落实,切忌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将承诺与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深受群众欢迎的践诺措施,努力将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各参加单位要注重对承诺活动的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本单位开展承诺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承诺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