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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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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按照《区2014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就2014年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财政的工作主题,把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我局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依靠纳税人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果取信于民,为打造古今圆融、崇文亲商、宜居乐业、和谐幸福的名城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局各处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局各参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保证评议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参评部门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向社会作“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的公开承诺。6月25日前,各参评处室、单位将部署情况和承诺情况报监督检查处。

(二)自查自纠(6月—8月)。局各参评处室、单位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召开座谈会、邀请网民在线交流、回访服务对象等途径,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梳理1个民生热点问题,6月底前将民生问题详细描述书面报监督检查处,由监督检查处进行筛选和整理,7月5日前将梳理的民生问题个数及详细描述书面报区监察局(附件5),区监察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8月31日前,由监督检查处牵头组织,将自查自纠情况(附件4)、民生热点问题整改情况(附件6)、自查自纠报告,收集整理后书面报区监察局。

(三)内网评议(7月-9月)。配合区监察局利用政务内网,参与内网评议。监督检查处负责具体实施,通知全区各部门、街道等与财政业务联系的部门人员(如街道经管人员、财务科人员、各部门报账员等)。

内网评议占最后评议结果的10%。

(四)集中评议(10月)。10月5日前,监督检查处向区监察局提供一份200名以上服务对象的花名册。10月25日前确定具体集中评议时间,备好集中评议场地。评议代表主要由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现场评议代表不少于100人,其中服务对象从上报的200名花名册中确定,服务对象由监督检查处负责参会通知。公开评议程序主要包括参评部门汇报、通报明查暗访情况、现场质询、投票、公布结果、专家点评、参评部门表态等环节。监督检查处做好相关准备。

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无下级参评单位的,本级评议权重为10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现场集中评议占最终评议结果的80%。

(五)落实整改(11月-12月)。各处室、直属单位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将评议及整改情况及时报监督检查处。

监督检查处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制定局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通过一定形式部署整改工作,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成效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评估,举一反三,从制度上进行巩固完善,保证整改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11月30日前,监督检查处向区监察局书面报告评议整改情况;区监察局将及时对各参评部门的评议整改报告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区纠监察局将综合评定量化分值表(附件2)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局2014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成员为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监督检查处局领导兼任主任,监督检查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督检查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敞开门来抓作风,动真碰硬促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群众评议。要加大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力度,健全完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

(二)做好社会动员。巩固财政与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之间的对话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沟通作用,通过开辟网站专题,向社会宣传财保障民生、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中心工作。引导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针对不同群体、各类服务对象制订有效措施,保障和放大民众的话语权,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获得公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

(三)深化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并与个人考核奖惩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处室或下属单位,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2014年将组织对2014年各参评部门政风行风进行“回头看”。

(四)严肃评议纪律。局各处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上来,重实干、不作秀,严禁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工作秩序。对违反评议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