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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区人社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区人社系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转发区依法治区办关于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和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年”、“四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措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学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形象。
三、主要内容
我局根据活动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经常组织集体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政奉公,促进公正廉洁。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自学、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等方式,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高人社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展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门入户、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送到乡镇、送到乡村、送到学校、送到企业、送到单位。
(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制教育活动。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五)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时机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城乡一体化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积极开展仲裁调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结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从2013年8月开始,到2014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8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深入发动,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活动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采取经常性宣传与节日集中宣传、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等办法,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4年2月底)。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劳动监察科,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策划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与形式,落实责任分工,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创新宣传形式。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新闻媒介,集中版面、集中精力,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处理各项事务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LED广告、“六五普法”宣传栏、政务信息公开栏等阵地,宣传普法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强大法治声势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将成立由局办公室、劳动监察科等科室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措施不得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