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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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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3篇

第一篇

2014年我区种子执法年活动在区农委的高度重视和全区农业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部、省、市统一部署,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根据《关于印发省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种子产业发展为核心,以集中整治和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为重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扎实推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市场的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对品种和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强化品种管理,严格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按照程序科学确定全区主推品种;通过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通过加大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强化许可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整体素质;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依法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种子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农作物品种监管

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做好品种审定管理工作,加强品种真实性和纯度检测,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品种扎口管理,始终掌握品种确定、宣传、推广的主动权,依法确定全区的主推品种;积极开展新品种推介观摩活动,加大新品种宣传力度,切实改变品种多、乱、杂现象,提高全区良种覆盖率。

(二)强化种子基地监管

加强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续管理,会同植物检疫部门,对调出调入种子,特别是对外代繁代制种子加强抽查,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种子播种、收获季节,有针对性地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加强巡查,并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扣违法生产的种子;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探索基地管理模式,明确有关各方权利和责任,逐步推行规范合同,建立违规种子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实行公开曝光,为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提供线索。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进一步加大春、秋两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市场检查、扦样以及检测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检打联动。对于跨地区的违法案件,与相关市县及时联系,进行联合办案查处。我委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品种实行监督抽查。

检查作物:春季种子市场抽查以水稻、玉米、棉花、蔬菜为主;秋季种子市场抽查以小麦、油菜种子为主。

检查项目: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抽点检查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

(四)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2014年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清理的基础上,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继续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种子企业生产档案、经营档案的监督检查,在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自查的基础上,对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我委成立以张剑冰任组长,张宏杰、王国强任副组长的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加强对2014年种子执法工作的领导。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全区春、秋两季的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工作,农林执法大队负责种子市场的执法检查工作。我委将以农业信息网为平台,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定期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撤(注、吊)销、种子执法年重大活动、种子市场检查等信息,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迎接省市工作组的督查指导。

五、工作进度安排

3-5月,部署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下发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抽查,迎接市农委组织的重点市场、重点作物、重点品种春季种子市场抽查、扦样和检测工作。

5-6月,对我区的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

7月,接受省农委对我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检查。

8-9月,组织开展我区秋季种子市场抽查。

10月,将秋季种子市场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11月,对种子执法年活动进行总结,迎接市农委考评。

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秋播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我区专用小麦和优质双低油菜产业发展,根据省农委、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稳定小麦、油菜种植面积,提高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覆盖率,促进小麦、油菜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今年的小麦、油菜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一是政策公开。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操作全过程透明。二是全面覆盖。对种植小麦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三是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三、补贴范围

我区今年实施的小麦、油菜良种补贴范围涵盖全区19个镇和1个高新区及有关场(苗)圃、农科所等。补贴工作以镇(开发区)为单位整建制组织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格式见附表1),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及种植面积十亩以上(包括十亩)的要单列清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公示结束后,报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并报区农委、财政局。区农委、财政局审核后报送市农委、财政局复核,由区财政局组织资金发放工作(格式见附表3)。

(二)时间安排。为确保我区良种补贴资金与中央财政年终据实结算,各镇(区)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将到户清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区作栽站,11月26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12月1日前完成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工作。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要成立由农业、财政、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落实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区农业、财政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汇总、监管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镇要严格按照区里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同时将村组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并设立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三)强化督查监管。区农委、财政局将对各镇小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村档案建设是否健全,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种植面积、金额是否一致(着重检查村组干部及种植大户)、补贴清册公示等。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不按期保留项目实施档案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镇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生产技术规程,大力建设高产示范片,积极推进科技入户,通过举办电视讲座、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培训和指导。

第三篇

近两年来,我区根据上级要求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积极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种子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有所增强,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有所规范,但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品种多、乱、杂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种子市场监管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进一步净化种业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省、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精神,2014年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市场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下沉监管重心,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努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案件。

二、总体目标

根据农业部、省、市的统一部署,以集中整治和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围绕优质、高产、生态、安全目标,遵循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原则,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肃查处种子违法案件活动,建立依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监管重点

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突出抓好“五重一大”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

(一)重点内容: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点作物:春季以水稻、玉米、棉花为主;秋季以小麦、油菜为主。

(三)重点区域:全区主要种子生产基地、重点种子市场。

(四)重点环节: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及销售等环节。

(五)重点企业:多次抽不到样品,或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

(六)重大案件:社会举报投诉案件。

四、活动内容

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重点抓好四项检查。

(一)春季市场专项检查在2-4月份,重点检查标签标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等情况,抽查种子质量,安排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质量指标检测及品种纯度、真实性检测样品的送检工作。

(二)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在5-6月种子生产苗期和7-8月制种关键时期,加强种子基地监管;根据种子生产备案情况,打击无证生产、套牌侵权行为;核查备案企业实际种子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

(三)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对小麦、油菜等作物的种子质量、标签标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进行检查,组织扦样,安排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的检测。

(四)冬季种子企业督查开展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督查行动,实地查验企业注册资本、固定资产、加工条件等情况,重点对水稻种子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查,确保春播用种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大种子执法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委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继续加强对2014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领导。区、镇种子执法监管和服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种子执法年活动列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区种子执法监管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执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要使一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本方案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公正形象。

(三)公开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我委将及时公开执法年重大活动情况,按规定公示或通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证照撤(注、吊)销、市场检查、品种审定和退出情况。同时制定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执法年活动经验和成效。加大假劣种子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营造严打种子违法行为的高压氛围。我委将以种业网、农业信息网为平台,实现种子管理信息共享。通过《种业》、《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情况简报》和农业信息网站等媒体,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的宣传。

(四)强化督查,及时总结通报

为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执法年活动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考核制度,我委将在各项活动关键时期派出工作组赴重点镇,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对各地进展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六、工作进度

(一)2014年1-2月:制定执法年活动方案,并于2月20日前报市农委。制订夏秋熟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方案,报市级备案。

(二)2014年3-6月:组织开展春夏播种子专项检查,组织样品抽样,于4月20日前向市农委报检查检测结果。同时开展春播种子苗情检查。

(三)2014年7-9月:督促春夏播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市农委。开展水稻种子生产关键时期巡查,于9月20日前汇总后报市农委。组织开展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组织开展样品抽检。

(四)2014年10-11月:通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检测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市农委。督促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农委。考核评价与总结执法年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