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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聚焦水事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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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聚焦水事活动方案

各镇(街道)农办、市农垦场,局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河道水域、破环水资源和擅自开凿深井开采地下水等行为仍普遍发生。根据《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关于开展全省、全市“清除河障、改善生态”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三改一拆”行动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区“聚焦水事”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区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实现“三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做好水法制宣传、水行政处罚、水行政监督、水事纠纷协调和民生水利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爱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

区“聚焦水事”活动,坚持以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原则,重点做好“三个一批”工作:打击一批占用水域和水资源案件,严肃查处各类河道设障,以执法为抓手,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服务一批水利项目,对重大水利设施、水环境水利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涉及广大群从利益的水资源要加强服务(服务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切实维护广大公民合法的水事权益,以人水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宣传一批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和典型水事人物,以此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整体推进水政工作,为我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活动时间

区“聚焦水事”活动时间为2013年~2015年。

四、工作重点

在开展“聚焦水事”活动中,关键要落实“三个一批”,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水行政综合执法,创新执法方式,严肃查处各类河道设障案件、占用水域案件和水资源案件,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查处乱倒建筑弃土等水土保持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巩固水政监察队伍“三百、六保障”建设成果,确保我区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区建设。

(一)着力打击一批重大案件同正在开展水事相结合。

1、全面排摸和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当前水事工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对水事敏感区、水事纠纷的排查摸底,全面排查了解辖区范围内违法填河、池塘等涉河涉堤情况;河道管理范围违章建筑及阻水桥梁;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无证或者取水许可证过期失效仍擅自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井,擅自设置排污口等行为;拒缴和少缴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拖欠或拒缴水资源费,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擅自建设的项目;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指定区域倾倒建筑弃土,未编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案件,没按规划少批多占、不批擅建、超期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等内容。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立监督检查和巡查网络。为有效预防未批擅自占用水域建设、私自打井取水和乱耕滥种等违法行为,根据《省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水政监察巡查办法》规定,各镇(街道)要建立由镇(街道)负责人、村居干部组成的巡查网络队伍,并及时开展巡查工作。区水政察大队要制定完善《水政监察巡查制度》、《水事违法行政处罚流程》、《水政监察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建立河道巡查监督机制,根据指定河段同不指定河段相结合,对全区河道开展巡查监督,重点检查涉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取水许可项目及其他许可项目,做到重大案件及时汇报、及时立案;同时要在排查、巡查的基础上,对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加强督查,严格按照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理水事违法案件。

3、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行动。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案件轻重缓急,开展正常性执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侵占水域等违法行为:对水资源案件、涉河案件和水土保持案件,每年要集中开展整治,打击一批重大水事案件;对拒不停止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案件,要开展综合执法,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监督制约等措施,化解水事矛盾;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证水法规的有效实施,树立水政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活动,严防案件查处不到位、处理不彻底、旧案未结新案又生等情况;对于部门职能移交前后发生的河道案件,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尽量做到联合查处,必要时可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制拆除,要及时制止并抄告行政执法部门。

(二)着力服务一批重大项目同实施水利项目相结合。

1、服务水利重点项目。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全面排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等行业中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查处水利工程违规违章行为的同时,还要服务好我区在建和拟实施的一批公益性、基础性的重点水利项目,具体包括青龙浦排涝工程、三山涂围垦工程、黄礁涂围垦工程、白沙外堤海塘加固工程、金清老港通航排水闸工程、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及飞龙湖生态区建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涉及资金、土地、规划、拆迁和各类手续办理,工作环节多,程序繁琐,尤其是资金、土地和拆迁等,是制约项目推进的核心问题。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以部门牵头和属地管理为原则,强化主动上门服务意识,树立一切围绕项目转,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个项目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安排专人加强工作指导,对项目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出现的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2、服务水利活动载体。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做好“三改一拆”、“清理河道清洁乡村”等专项行动的同时,要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项目、铁腕治水项目、截污大会战项目和四边三化项目,按照全区统筹、城乡共建的原则,通过河道疏浚、河道整治、河道保洁、河道管护、河岸绿化、河沟治理等措施,把防洪、治污、生态、景观等方面结合起来综合治理,着力建设水清、岸美、宜居的生态城市;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为重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通过“三条红线”管控、水资源论证、水土流失治理、河道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监督、地下井封存等措施,建立以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用水机制,着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以保障水利安全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维护水安全作为推进人水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实施防洪治涝工程、低洼地综合整治、山塘水库治理、海塘涵闸管护等措施,积极构筑安全的水工程体系,提高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真真做到水利活动主题同重大水利项目推进相结合。

(三)着力宣传一批典型事件同各种宣传方式相结合。

1、创新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教育是水政监察的基本工作和重要环节。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广大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注重同典型水事违法案件相结合,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通过分发书籍、印制传单、张粘标语、制作专栏等文字渠道,组织人员深入镇(街道)、村居(社区)、集市、广场等场所开展宣传,经常性开展咨询服务,举办知识竞赛、培训班、水法规讲座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可尝试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让专业公司介入宣传工作,提供一套系统全面、操作性强、效率高的宣传服务,使水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营造开展“聚焦水事”活动的良好氛围。

2、注重宣传载体。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内容,全面开展普法行动,普及水法知识,增强水忧患意识。各镇(街道)、各单位还要积极配合省、市、区开展的“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清除河障、保护生态”专项执法、“三百、六保障”、“万里清水河道”、“四边三化”和“截污大会战”等主题活动,按照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各自的水利工作宣传工作载体,可采取宣传载体评选、创新主题活动月等方法。

3、针对性的宣传。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做到“以典型抓典型”——以近年来全国、省市区发生的典型水事案件为鉴,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群众瞩目、舆论关注的典型水事案件,收集各地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在协调处理水事案件时,有针对性地将典型案例向当事人赠送、宣传和教育。在宣传过程中,要结合我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成果和方向、水利的地位和作用,要结合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以加深当事人对水法律、法规的理解。对水事敏感区域、水事纠纷多发区域、群体案件频发区域,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责任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力争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无视水法规宣教、拒不服从整改的,要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制裁。

五、工作措施

按照“打击一批水利重大案件、服务一批水利重点项目、宣传一批水利典型事件”的总体要求,2013年区“聚焦水事“活动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深入排查,明确方向(2013年5月~6月)。

各镇(街道)、区河道管理所、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区水政监察大队要服务好三山涂围垦工程、黄礁涂围垦工程、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并结合“三改一拆”、“清理河道清洁乡村”、“四边三化”、“截污大会战”和“清除河障,改善生态”等活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事纠纷、水资源案件、水土保持案件、侵占河道(池塘)等涉水案件,并按要求填报水资源违法案件调查表(附件1),违法占用河道情况调查表(附件2),矿产开采、公路、房地房建设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渣土(泥浆)弃渣情况调查表(附件3)。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所有水事情况的填报,区河道所负责涉河项目的调查登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负责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的调查登记,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违法占用河道情况的调查登记。登记表统一由区水政监察大队汇总、梳理、分析、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第二步: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13年6月~10月)。

区水利部门要把开展“聚焦水事”活动作为全区水政监察工作的主抓手、重头戏,作为服务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加大水利工作创新力度的有力探索途径,负责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并同“三改一拆”、“清理河道清洁乡村”、“四边三化”和“截污大会战”活动的考核相结合。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聚焦水事”活动的宣传,并将开展“聚焦水事”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要把整个活动任务进行分解,做到既突出阶段性重点,又相互衔接、穿插,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各镇(街道)要加快建立健全巡查网络队伍,明确项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区水政监察大队要及时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巡查监督机制,及时牵头组织开展巡查监督,并按照上报水事内容及时处理案件;区防办对涉河历史遗留案件,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的,要责令有关单位予以强制清障;区河道管理所、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区水政监察大队等单位要具体做好各类业务指导工作。

第三步:总结经验,务求实效(2013年10月~11月)

2013年是区“聚焦水事”活动的起步阶段。“聚焦水事”活动开展期间,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形势、任务和要求,不断总结阶段性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任务内涵,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要善于突出亮点,善于形成优势,善于总结提练,善于宣传推广,为2014~2015年“聚焦水事”活动形成良好的氛围、奠定扎实的基础。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上下沟通与横向联系,互促互进,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横向纵向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扎实而有效地推进这项活动的开展,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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