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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为重点,突出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段为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9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重点宣传建筑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重点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标准》、《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组织开展全县施工企业围绕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对全县各施工项目的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行动。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求各建筑企业在企业办公场所、建筑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制作安全生产板报、张贴安全生产图片,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4、局质安站将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和施工项目进行参观,并进行安全生产经验交流。
5、6月5日起在县城北京路悬挂两条横幅(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6、6月9日,由县安委办牵头,县住建局参与,在湖影剧院门前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月”咨询点,印发部分安全生产简易读本赠送给现场广大市民,并提供无偿咨询服务。
7、6月13日,由县住建局牵头,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局质安站具体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二)。
8、6月23日局质安站将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日活动,结合“三级教育”,对新进场、新上岗或变换工种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选择典型事故深入剖析、学习,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9、6月份是全国第12个、省第20个、我县第21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黄广锁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质安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各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具有特色、覆盖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活动,各建筑工地至少悬挂2条安全生产标语横幅,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4、有机结合,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做好五个结合,即: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与LBS定位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落实好此项活动,确保安全。
5、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于6月2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书面报局质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