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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局工作方案系列活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造商标战略和品牌建设良好氛围。
1.开展本地品牌发展调研活动。各相关各单位均要围绕“商标战略与区域品牌建设”主题开展研讨和征集意见,研究探讨本地品牌发展对策,基层分局负责人将意见和对策形成报告向地方党委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地方领导对商标战略和企业品牌建设更高的重视和更大的支持。上报研讨文章1篇,并在县局监管科编办专题电子刊物1期。(完成:2011年按市局统一安排时间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2.举办“商标战略我先行”公开承诺活动。结合企业年检,组织商标管理党员干部开展“商标战略我先行”公开服务承诺。明确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服务内容,公开商标战略和品牌建设服务热线电话,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完成:2011年按市局统一安排时间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3.开展地方知名品牌系列宣传活动。各基层分局要在《日报》地方版、《晚报》或电视媒体等优质新闻宣传阵地设立专版或专栏,大力宣传我县“三名商标”企业,介绍品牌创建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传播商标知识,营造品牌培育氛围。(完成时间:2011年4月-2012年11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4.组织开展商标战略知识竞赛。依托媒体单位,开展以商标战略实施和企业品牌创建为主要内容、面向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商标知识竞赛,认真宣传,精心组织,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品牌、关心品牌、爱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完成时间:2011年9月中下旬负责单位:监管科)
二、大幅提升商标申请和注册量。
5.推行“四书两帐两卡”商标行政指导制度。各基层分局均要建立辖区商标数据库,掌握企业商标分布和实际使用情况;要建立“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争创三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违规使用提示书”和“辖区商标注册情况登记台帐”、“辖区企业商标联络员登记台帐”以及“三名商标跟踪服务卡”、“商标维权联系卡”等制度,(完成时间:2011年11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6.增加商标申请注册量。各基层分局要把提升商标申请注册量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重点工作,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在做好本地传统产业商标申请注册工作同时,对新兴产业、定牌加工和出口型企业以及创牌需求较为强烈的行业集中开展商标申请注册推进行动,力求在数量上有新突破。分局2011年、2012年国内和国际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的增幅均要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前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7.建立“党员商标注册联系点”制度。县局分管商标管理领导和党员干部与基层分局建立商标注册联系点,基层分局负责商标管理党员干部与辖区内乡(镇)建立商标注册联系点,明确联络员,对各级联系点要直接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完成时间:2011年底完成体系建设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8.进一步落实商标申请注册补贴和“三名商标”奖励兑现。要向地方政府作专题汇报,与财政、经信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提请政府对商标申请注册和“三名商标”的补贴奖励及时兑现,树立诚信政府形象。牵头负责商标申请注册和“三名商标”的补贴奖励工作,建立补贴奖励台帐,准确掌握各类补贴奖励工作信息。(完成时间:各类商标申请补贴为当年,“三名商标”为第二年上半年负责单位:监管科)
三、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品牌群体。
9.建立重点商标培育制度。各基层分局要综合运用商标、广告管理等职能,整合资源,加大本地品牌培育宣传,合力推动重点商标培育。要紧紧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骨干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出口型企业,建立企业品牌培育储备库名单(完成时间:每年5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建立基层分局重点商标培育企业挂钩联系点制度,基层党员干部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上门指导,专题帮扶,不断加大“三名商标”的申报力度(完成时间:2011年9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基层分局)。
10.加强品牌培育基地建设。一是要加强已确认品牌培育基地的基础建设,均要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均要制订出台“十二五”期间品牌发展规划。二是要组建专业行业协会,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期间指导基地行业协会申请注册一件以上的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地方特色产业的公共品牌(完成时间:2012年10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
11.推广农副产品商标发展示范园区经验,着力培育理标志商标。要对八个农副产品商标发展示范园区进行经验总结,逐步扩大示范作用,使示范园区成为“商标富农”的主要抓手,配合市局适时召开园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完成时间:2012年上半年负责单位:监管科)。
要充分挖掘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全面开展地理标志普查,制定全市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名录。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题培训班,提高地理标志商标申报、运用、管理、保护能力。要加大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荐地理标志商标申报驰著名商标,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商标价值(完成时间:2012年11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
四、加强商标运用、管理、保护。
12.开展商标规范使用和商标印制企业检查专项行动。各基层分局要以经济户口管理软件为依托,利用片区-巡查组“两联制”监管模式,把行政管理和行政指导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三名商标”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和商标印制企业专项检查两个行动,规范商标使用管理中的失当行为,督促建立、完善商标印制制度,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商标使用和商标印制规范化水平。对“三名商标”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每年实地检查指导不少于一次。(完成时间:商标规范使用根据市局安排,商标印制在每年的中秋、春节前负责单位:监管科、各基层分局)
13.扎实开展重点商标保护行动。围绕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针对易受侵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高发地区,推行重点保护机制,大力开展保护行动。加大商标域外保护力度,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分局要积极开展重点保护商标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切实做好商标维权。(完成时间:市级名录于2011年8月底上报市局负责单位:监管科)
五、积极培训品牌建设专业人才。
14.做好“品牌管理师”培训组织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管理人员能全面掌握商标战略的内涵以及注册、管理、培育、运用和保护技巧,提升对商标战略的认知程度,切实增强实施商标战略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完成时间: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单位:监管科)
15.加大对“三名商标”申报企业指导和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力度。市局负责驰商标申报企业培训,负责著知名商标申报企业培训。对申报企业要严把初审关,确保把有品牌、有实力、创牌愿望强烈的企业选报上来。要逐步加强企业品牌培育的梯队建设,建立争创“三名商标”企业储备库要重视加强对基层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下培一级”的方式,在创先争优活动期间对全系统商标管理干部轮训一遍,确保商标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在基层得到真正落实(完成时间:2012年10月底负责单位:监管科)。
16.开展“商标战略服务能手”竞赛活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各级组织参加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商标战略服务能手”竞赛活动。活动以县局为单位,基层分局一线开展以增强群众满意度和推进企业品牌建设为目标,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主体,以争创服务能手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服务能手要熟练掌握商标法律法规,要熟知商标战略知识和辖区内商标的基本数据(商标数据库),能掌握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和较高知名度商标实际使用情况。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篇
为推动全县工商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市局《关于印发“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四个统一”标准要求和“三型工商”工作理念,从服务农村改革、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局出发,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农村市场主体孵化、市场体系优化、市场环境净化”三大工程组织实施,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新增农村经纪人400人,加入农民合作社农户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2011年底前,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75%以上,2012年底前,达到80%以上;2011年底前,全县每个乡镇有2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县有16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和2-3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2012年底前,全县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县(市、区)有2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和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农资案件发生率逐渐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的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2011年底前,乡镇“合同指导站”普及率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
1.优化服务举措,加大主体培育力度。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注册科)
(2)开展“市优秀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区域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3)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注册科、市场合同科)
(4)继续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注册科、市场合同科)
2.规范交易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及时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经检大队)
(2)坚持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原则,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和社会关注重点,做好全市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农资市场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3)坚持“扶优扶强”,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注册科)
(4)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3.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市场,努力实现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消保科)
(2)建立农民消费申(投)诉受理、分流、处置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农民消费纠纷,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农民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消保科、消协)
(3)加强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消保科、消协)
4.强化行政指导,开展合同助农工程。
(1)继续深化合同指导站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全面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2)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抵押登记手段,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消协)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规范农业合同行为,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5.推动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1)加大县级专业市场、乡镇特色市场、农村田头市场等市场的培育扶持力度,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实现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2)以“文明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农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步伐。(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市场合同科)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各单位根据县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召开会议,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完善创建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人员,整合创建力量,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计划安排,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做法。期间,各地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3.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各单位全面总结创建活动取得成效,梳理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县局将对各基层分局、各有关业务条线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到“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并在深入认识和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由县局市场合同科牵头,各分局、注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消协参与。各单位要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市场条线牵头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管理力量,完善联系协调制度,建立健全创建管理机制。
2.公开承诺,规范建设。相关业务条线、基层工商分局特别是农村基层分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相关业务条线和基层分局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争创意识,坚持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规范服务行为。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创建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主题宣传:对内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良好氛围;对外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工作宣传,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要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对创建活动监督评议,定期收集反馈意见,推动创建深入开展。同时,健全和规范执行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各单位每月底及时上报创建信息和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效能督查,市场合同科要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各阶段创建活动开展进行定期考核,及时通报创建进展情况以推动全系统“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第三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并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市局开展的“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群众,结合本条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全会和市局相关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四个统一”的标准要求和“三型工商”的工作理念,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以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为主线,以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为载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这一优质服务品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登记窗口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窗口服务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力争全县两级登记窗口成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三、创建措施
1.提高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全县相关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活动,及时了解我县各类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广泛听取企业对工商部门意见建议,针对常熟工业园的基本情况,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企业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行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和体制改革,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登记机关之间实现区域一体化、政策执行标准一体化,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广泛开展学习型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根据目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研讨、请示相结合的办法,对登记干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教育;同时根据外资登记岗位特点,在学好用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外语应用水平,提升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作为重点贯彻活动始终,本着优质、高效、严谨、规范的工作原则,规范内部授权机制,严格操作规范,简化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全面实现“四统一、六公开”,变被动为主动,为投资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继续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服务制”、“绿色通道”、“疑难问题专家会商制”等制度,全方位、多角度的为企业、群众展开服务。大力推进以“并联审批”、“名称远程核准”、“网上登记”和“网上年检”为代表的登记方式改革,创新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办事。
3.打造服务品牌。一是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窗口设立“共产党员岗”。登记窗口在共产党员工作岗位统一放置“共产党员岗”桌牌,通过“亮党员身份、树红盾形象”,登记窗口所有干部职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公开服务形象,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以党员的模范行为,带务承诺。党员带头公开承诺,窗口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流程“零缝隙”,服务标准“零投诉”,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四是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改进工作。五是以窗口党员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或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窗口单位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工商特色、赢得群众认可的优质服务品牌。此外,基层分局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党员群众参加有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红旗窗口”、“巾帼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创建活动,使“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这一品牌内涵更加丰富,说服力更强,社会影响更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切实把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打造“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服务品牌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地拟定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规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打造“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服务品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统一“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服务品牌标识,对创建活动和“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进行专题、专版宣传,对主要服务举措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加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服务品牌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展示工商的崭新风貌。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把工作切入点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调结构、促发展上,体现到着眼于企业得实惠、群众得实惠上。全市各级登记窗口在组织实施中,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典型引导,以点促面。要在“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创建中更加注重创建工作品牌效应,及时总结其成果和经验,悉心培养和树立条线示范点,通过典型引导与示范作用发挥,推动全县登记窗口形成你追我赶的创建局面。
第四篇
为进一步深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不断扩大红盾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统一”标准要求和“三型工商”工作理念为导向,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按照“服务更优、业务更精、效率更高、形象更佳”总体思路,努力打造一批法律法规业务精、立足维权服务好、快速处理效率高、群众满意形象佳的红盾维权先进典型,树立工商红盾维权新形象,争创群众满意的“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二季度)。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逐项予以落实。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形式,积极发现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组织学习推广,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3.评比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总结推广消费维权工作先进经验,对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表彰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增强维权实效,形成制度成果,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做好“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主题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举行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媒体会,消费提示,披露重大侵权案件,通报2010年12315受理中心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结情况和“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工作部署,对外做“12315”消费维权公开承诺。二是加大“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活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及政务网站等集中公示“一会两站”地址、联系电话及服务承诺,引导消费者就近进行申诉举报,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企业。三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研究》等重点媒体投稿,宣传好的做法及成效,依托地方媒体开辟消费维权专栏公开服务承诺、揭露消费黑幕、消费提示、引导科学消费,充分利用数字媒体联播网、户外大屏、横幅、宣传单等形式“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公益广告。四是加强对12315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梳理带有12315标志的受理机构、执法交通工具、维权站牌匾等设施,按照总局标识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提升12315品牌的服务效应,提高维权工作亲和力。[完成时间:6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创建办等相关科室及基层分局]
2.开展党员维权竞赛活动。一是实行挂牌上岗。从事消费维权的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等党员形象标志,坚持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形象。统一制作党员示范岗工作牌,公开工作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结对帮扶。对县局确定的基层样板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原则上一名党员结对帮扶一个样板投诉站(联络站),定期深入结对帮扶点,了解维权情况,开展业务辅导,帮助解决问题,提高维权水平。三是实行典型评选。要在受理分流、转办督办、申诉调解、案件查办等不同岗位评选出业务素质强、服务态度优、表率作用好的先进党员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完成时间:9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创建办及基层分局]
3.强化学习练兵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红盾消费维权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技能。6月份组织外出学习市内兄弟单位12315和“一会两站”建设情况,(完成时间:6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6月份邀请市局领导、相关法律专家和12315业务骨干对全县所有在岗的工商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大家的执法实践、业务技能和破解难题的勇气,[完成时间:6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及基层分局]7月份组织岗位大比武活动,对消费维权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进行实地演练。[完成时间:7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创建办、消协等相关科室及基层分局]年内,编制“一会两站”和“五”工作人员培训教材,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县“一会两站”和设有消费和解平台的企业、商场、超市“五进”工作人员全部轮训完毕。同时,县局将开展执法案件大查办活动,并在四季度进行检查验收,查处一批消费维权大案要案,真正使“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先锋队,打击假冒伪劣的尖刀排。[完成时间:10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创建办、等相关科室及基层分局]
4.提高快速处置能力。着力解决12315在运行体制、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督办、加快分流转办、加速任务落实入手,修改和完善12315相关工作制度并整理汇编成册。按照上级局推行的“市局直接分流、基层办理反馈、县区局督查督办”的运行模式,减少流转环节,加快申诉、举报件办理效率,实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与基层工商分局互动运行、快速调处。实行全天受理(含节假日),确保12315热线24小时服务,所有录音电话24小时内回拨,12315热线受理的申诉、举报件在24小时分流到承办部门处理,有效消费申诉处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0%以上。开展12315平台大达标创建活动,加快实现工商内外网与12315指挥调度系统的无缝对接,建立远程维权系统。[完成时间:10月底之前;责任单位:12315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到的相关科室及基层分局]
5.探索构建社会大维权格局。积极向县政府建言,推动出台消费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12315受理中心与政府12345、公安110、质监12365、物价12358、卫生12320等公共服务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探索消费申诉举报“一部热线受理、分转责任单位、限时办结反馈”的外部联动工作模式。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将消费纠纷调解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范畴,充分发挥基层“一会两站”作用,实现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机构、人员、工作、培训和考核等五个方面的全面对接,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一会两站”创建达标活动,确保“一会两站”覆盖率100%,规范达标率50%。把“一会两站”作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的重要载体,为社区居民提供“申诉举报不出门,消费教育送上门”的快捷服务。加强对“一会两站”维权成果的宣传,提升其社会影响力,争取得到各级政府的扶持,推动“一会两站”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加大对企业、行业自律的行政指导,全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扩大“五进”工作覆盖面,建立和完善“五进”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更好地指导企业做好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已设立12315联络站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90%。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数据系统,为及时科学进行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执法部门快速处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行政约谈、行政建议制度,对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产品、服务单位或者行业,通过行政约谈、行政建议等形式,指导改正,并跟踪监管,提高维权效果。进一步增强与经营者、消费者、检测机构之间互联互动,信息畅通,从技术层面保证引导科学消费的权威性。[完成时间:10月底之前;责任单位:消保科、消协、创建办、12315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到的相关科室及基层分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神圣职责与光荣使命,作为进一步密切党员与广大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最有效途径和方法,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衡量工商工作最直接的一杆秤,在深刻认识“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努力把此项工作抓好、抓紧、抓实,务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形成创建合力。“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消保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公平交易执法、商标广告监管、消协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配合,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同时要组织好基层创建活动的开展,将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和典型,努力提升“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社会影响。
3.强化督查评议。围绕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工作重点及措施,逐项制定计划,排好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到人。县局将开展维权质量督察大评比活动,每月对分局申诉调解成功率、申诉转立案率、举报办结率等关键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同时按照25%比例,对全县12315受理中心分流的有效申诉举报进行电话回访,并记录回访情况。实行创建“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每月22日前将创建工作情况上报县局消保科,县局汇总后对当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督察情况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