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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软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6月13日-6月20日。
二、参加单位: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我与软环境建设”问题查改活动。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自觉查找本科室(单位)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形成整改报告。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二)开展岗位窗口“三亮”活动。
1、亮形象。做到办公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着装得体大方、服务细致周到、业务操作规范、办事公开公正。
2、亮职责。通过工作牌、席卡、办事指南、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件环节、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公开公示。
3、亮承诺。在办公场所公开“岗位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四项制度,并落实在行动中。
完成时间:“亮形象”需常态保持,“亮职责”、“亮承诺”由各单位自行操作,局机关由办公室负责,6月20日前完成。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科室整改报告电子文档发至局办公室。
2、区纪委近期将对岗位、窗口“三亮”活动进行督查,请各单位、科室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