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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康复“四进”家庭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为重点,以康复知识普及、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环境改造为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实现我县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1、康复知识普及进家庭。宣传残疾预防知识,编印康复手册,发放康复普及读物,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大力推进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通过向残疾人家庭普及康复知识,提高他们残疾预防意识,为其平等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2、康复服务指导进家庭。组织医疗小组和相关人员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类别,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指导,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康复训练计划。组织康复指导小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长期固定用药且行动不便的精神病患者,以及视力障碍者、重度肢残者、中风病患者等,采取送医送药、检查、指导等形式上门服务。
3、辅助器具适配进家庭。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情况,为重度肢体残疾人、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开展辅助器具租借或简易康复具器适配服务,使这些残疾人在家中能够得到随时随地的康复训练。同时为贫困下肢缺失的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或配发轮椅,使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归社会主流。
4、无障碍环境改造进家庭。根据残疾人在家庭生活的实际需求,为重度肢体残疾人、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等家庭安装方便残疾人生活行走的坡道、扶手、盲道和盲人门铃等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在家庭和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2年3月份,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体知晓政策。开展康复需求调查,摸清需求底数。
2、组织实施。2012年5月开始,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环境改造进家庭工作。
3、检查验收。年底,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纳入年底目标考核评分,并迎接市检查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康复需求的具体体现。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高度,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将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活动的实施。
3、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镇要及早谋划,重点推进,不断拓展康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要根据康复需求调查情况,组织康复医疗服务小组和工作小组,到残疾人家庭开展服务,尤其要深入到地处偏僻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切实帮助他们普及康复知识,解决康复训练中的困难,让他们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县残联要主动做好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抓进度抓落实;卫生部门要根据总体安排组织精干医务人员,认真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和康复训练的指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及内容,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入户调查和残疾户的思想宣传工作;建设部门要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抓好城市无障碍工作,让残疾人能走出家门;县财政局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做好活动开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和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满完成残疾人康复服务“四进”家庭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