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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韩城小南沟煤矿和山东招远岭南金矿因使用不合格电缆,相继发生着火事件,酿成数十人死伤的惨案。随后,我市质监部门对全市重点工程用电缆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质量状况堪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批示,要求对全市重点工程用电缆质量情况全面彻查,确保工程质量,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工程用电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在建重点工程用的电缆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以重点整治为主;以查源头和查流向相结合,以查流向为主;以查标识标志和查内在质量相结合,以查内在质量为主;以集中整治和全面整改相结合,以全面整改为主。通过整治,把不合格电缆流入我市的源头切断、渠道堵死,确保重点工程用电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电缆质量进货查验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保证长效体系。
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2年9月10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整治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具体分三阶段:
第一段:企业自查(9月10日至9月26日)。全市各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已使用和采购的电缆从“查生产企业资质、查质量信誉、查进货渠道、查检验报告、查实物质量”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台账,存档备检。今后,所有采购的电缆都要按程序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采购、使用合格电缆。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已使用不合格电缆的项目,要积极整改补救;对发现采购的不合格电缆,要按工程业主单位隶属关系,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统一收缴处理,并向供货方索赔、查处。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7日至11月30日)。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专人,深入全市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对采购、使用电缆的质量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查处的不合格电缆,要追本溯源,查清生产商和供应商,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使用不合格电缆的工程项目,及时通报其主管部门,责成其邀请安监、规划、消防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制定方案,督促整改,彻底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市级重点工程整治活动,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重点工程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2月1日至12月底)。各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要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完善包括电缆在内的重要建筑材料的进货、验收及管理等环节的制度和措施,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所需的重要建材始终处于“可知、可控、可溯源”的状态。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注意发现市场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深入到建设一线,帮助指导建设单位提高识假、辨假能力,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特别是对于主观故意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追究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既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又不能随意执法、执法扰民。对发现查获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公安、工商、安监、规划等诸多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治,通过整改,提升工程质量。对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做到不枉不纵。
(三)加强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假冒伪劣电缆品牌、批次及其生产、经销商要予以曝光,对不配合检查或使用不合格电缆且拒不整改的项目,要在全市通报并曝光。通过典型案件曝光、大案要案深度报道等形式,形成质量问题人人关注、质量建设人人参与、质量安全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辖区、本系统重点工程用电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活动结束后,市质监局要将全市情况汇总,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