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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力争我区在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好成绩,根据市、区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园林局开展“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方针,本着一个时期明确一个重点,一个阶段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立足桥口园林绿化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绿色路网、绿色板块、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工程,实施公园(广场)专项整治活动,打造城区生态园林环境,促进文明桥口,和谐桥口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1、开展公车集中整治行动。局机关、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的车辆管理,严肃查处公车乱闯红灯、违章停放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各单位要突出抓好干部职工交通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和引导驾驶员文明行车、干部职工文明出行,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局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基层单位
2、窗口行业行风整治
在全局窗口行业单位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推动全局上下强化经营观念、自觉践行诚信承诺、明确服务范围,通过行风评议、“新风杯”竞赛、创群众满意站所队、行业服务明星评选等活动,重点解决便民服务不周到、投诉处理不及时、诚信制度不完善、服务态度不热情、交际用语不文明等问题,不断提高园林系统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监察中队
责任单位:局机关、绿化一队、绿化二队、桥口公园、竹叶海公园
3、市容环境整二合一
发挥城市园林资源最大效益,增加城市新亮点,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建设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配合全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中关于“集中精力抓好汉正街和长丰街两大片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搞好相关绿化建设配套工作。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队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监察中队、竹叶海公园、桥口公园、桥口园艺公司
4、公园(广场)专项整治
充实和完善桥口公园和桥口体育广场的植物、基础设施,增加无障碍、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善公园服务功能;重点解决服务质量、温馨提示、配套设施、游客文明行为引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桥口公园、园林绿化监察中队
5、竹叶海公园污水治理
加强竹叶海公园管理力度,巩固提高现有绿化成果,抓好区域环境整治,杜绝向竹叶海乱到垃圾以及偷伐树木问题的发生。配合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竹叶海公园周边环境和水质检测,通过截污、植绿、换水等措施实现竹叶海水质达标率100%,且无劣V类水体。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竹叶海公园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监察中队
6、社区绿化提档升级
配合全区“社区回头看”活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结合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绿化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二队
责任单位:局绿化建设科、绿化一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副局长、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园林绿化监察中队队长、桥口公园主任、绿化队队长、桥口园艺实业公司经理、竹叶海公园主任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将开展“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2、周密组织,局将严格按照区文明委划分的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深化启动阶段(2012年2月—3月10日);第二阶段全面落实阶段(2012年3月中旬—10月);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周密组织,采取“年初总部署、一月一调度、一月解决一重点问题、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年终总结验收”的形式强力推进。
3、全力推进局办公室要根据整治内容制定实施计划,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克难攻坚,确保园林整治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局对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倾斜,积极为创建活动和整治目标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