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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上关于农村沼气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全县农村能源队伍业务素质,推动农村沼气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省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及省上关于农村沼气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建设成果,确保惠民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惠及民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全面加强农村沼气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户用沼气使用率,降低报废率,发挥农村沼气最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督查组:由陈其玉负责,承担全县大回访活动的全面督查,适时提出指导意见,活动结束前对大回访成果进行评估。
成员:县农村能源办全体管理技术干部和各乡镇农村沼气项目负责人。
2、培训组和回访组:由宋占生负责,承担全县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的全面组织安排。该组成员实行分片包乡责任制,负责所包乡镇培训和回访活动的具体事宜。分片包乡责任如下:
责任人:责任技工
所包乡镇:、糜滩乡、大芦乡、高湾乡
责任人:责任技工:梁登文、白明雄、王绪祥
所包乡镇:北滩乡、石门乡、兴隆乡、双龙乡
责任人:责任技工
所包乡镇:五合乡、靖安乡、东升乡、三滩乡
责任人:责任技工
所包乡镇:平堡乡、北湾镇、若笠乡、东湾镇
责任人:魏家林责任技工:
所包乡镇:乌兰镇、永新乡
3、材料组:由负责,做好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各类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和资料。
成员:
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我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检查从2009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整个工作分三个层面组织实施。
(一)大培训。从2009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11月结束。
1、沼气生产工再培训:2010年元月上旬开始,按照市农村能源办的统一部署,依托阳光工程项目经费对全县沼气生产工进行再培训,着力提高建池技工的规范建池和规范施工能力。
2、项目户培训。2010年2月份开始,由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农村能源管理技术干部,以项目村为单位组织项目户进行培训。项目户培训主要以农村户用沼气日常管理、安全使用和综合利用作重点,对参加培训的项目户登记造册,参加培训人员须亲自签名,对未参加培训的项目户要由村干部写明原因,并择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培训,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
3、维管人员培训。2010年10月至11月,由县能源办组织参加省能源办举办的培训班,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格证,作为聘用项目村维管人员必备条件。
(二)大回访。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由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县能源办、相关单位及各项目乡镇以2003年来中央投资安排的沼气项目为重点,逐户对沼气池建设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登记。
(三)大督查。2010年10月中旬开始,省农牧厅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我县大培训和大回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之前县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县能源办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五、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是由农业部发起的在全国范围进行的一项重大活动,是确保这项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各项目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活动成效。各乡镇成立机构及实施方案完成后报县农牧局备案。
(二)统筹协调,确保经费落实到位。要完成好这次大培训和大回访任务,落实经费是关键。师资培训经费由省上统一解决;沼气生产工再培训经费依托“阳光工程”项目解决;项目户培训经费从农村户用沼气灶具和配件中标企业返还的8%的服务培训费中支出,不得向项目户收费;维管人员培训经费由省财政补贴一部分,其余从服务培训费中支出;大回访活动的工作经费从项目建设工作经费中支出。各项目乡镇也应积极配合支持,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回访,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大回访”活动量大面宽,情况复杂,具有一定难度。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和各项目乡镇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密切配合,如实填写《农村户用沼气大回访调查表》,并由回访人员和农户亲笔签字,妥善存档。对回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情况,查找原因,追究责任,按期整改。对于沼气池建设不规范、池体漏水漏气等问题,由县能源办责成建池施工队限期维修处理;对于“三改”配套不完善、原料缺乏、无保温设施、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三沼”综合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由各项目乡镇驻村干部协同沼气村级服务网点负责人入户指导,帮助农户妥善解决;对于项目户所用沼气灶、净化调控器、输气系统配件破损、功能失效等问题,由县能源办视具体情况联系供货厂家调换处理;对于回访督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由回访组负责人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县能源办反馈,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使“大回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