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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自然防灾活动方案2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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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自然防灾活动方案2则

第一篇

根据《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治安管理方面:通过有效预防和持续安检,实现“三确保”的目标。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治安灾害事故,确保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活动绝对安全,确保危管物品无丢失被盗。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环境。

消防管理方面:通过加强对全县消防三级列管单位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查处列管消防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经济保卫方面: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县经保系统管辖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实现在全省经保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文化保卫方面:确保文化领域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坚决防止在文化领域发生因政治不安定因素及治安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引发的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的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在治安防控方面。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夜治安巡逻”和“白天派出所巡防”为中心,以卡点盘查等多种防控措施为策应,打造“一处有警,周边互动,全体联动,围追堵截”的接力式治安防控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大“天网工程”建设力度,全县累计安装监控探头达到1000个,全面实现我县主要街路、治安复杂区、人员密集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等重点区域全覆盖,确保达到服务实战效果。

(二)在消防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头戏,不断完善消防三级管理责任制,组织基层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围绕高层、地下建筑及商场市场、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等火灾隐患集中的区域和部位,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部署开展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商圈消防安全、集中拆除影响消防安全障碍物、消防控制室和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在经保管理方面。深入开展标准化警务室建设。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设立警务室、流动警务工作站或确定警企联络员,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不断深化经保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经保部门各项执法工作规定,严密办案工作流程,把好办案质量关。深化“三评三访”活动,增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水平。广泛走访服务对象,通过“访、评、改、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经保部门的群众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推进警企共建,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

(四)在文保管理方面。文保部门及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及不安定因素排查,对重点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逐一登记备案,逐一指导监督整改。在公安机关指导督察下,内部单位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使安全防范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汇同医疗机构健全维稳预警机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早介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升级。

三、工作措施

(一)治安管理方面

1、对公园、风景旅游区、大型游乐场要重点检查娱乐设备是否安全,是否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允许其使用的鉴定证书,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专人指导操作。

2、对宾馆、洗浴等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新兴场所及娱乐项目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解决安全门上锁、疏散通道封堵、电器设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场所内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经营场地是否规范,旅客入住是否按规定登记、上传,是否存在其它治安隐患。

3、要检查迪厅、舞厅防火通道是否畅通、防火设备是否完备、内部结构是否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开启并运转良好,防止节日期间人员众多出现挤踏现象。

4、检查涉危物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涉爆、毒物品从业单位是否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采集上传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和领用、发放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枪支出入库台账,确保不发生丢失问题。

5、检查涉危物品储存库房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涉危物品储存库房防盗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能否与公安远程红外报警系统联网达到有效使用,库房及值班室防盗门窗是否符合要求,接警电话是否张贴在库房值班室醒目位置、是否畅通。

6、要提前对大型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实地踏查,会同相关部门查找隐患,做好应对预案,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在活动举办期间要全程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绝对安全。

(二)消防管理方面

1、开展冬防、清剿火患工作。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查处消防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2、开展列管单位调整工作。由县公安局结合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对全县场所单位列管情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消防重点和非重点单位。

3、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农村防火等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措施。高度重视清明节集中祭奠扫墓的消防工作,加强对焚烧祭祀活动的领导、教育、检查和整改,确保安全。

4、开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防火工作重点,开展消防专项行动,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集中排查整改消防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每月等量抽取场所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我县消防环境的持续稳定。

(三)经济保卫方面

1、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摸排,全面梳理排查企事业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做到定期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动态预警措施落实到位、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开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网络的作用,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单位内部。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联控机制建设。对企业内部的国保重点人和治安重点人要进一步落实具体的监控措施和包保责任,对于有进京上访苗头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矛盾疏导和化解工作,严防越级或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2、全力做好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的隐患整改措施。以“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恐怖”活动为重点,围绕煤、电、气、油、金融、通讯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将安全检查贯穿于全年安保工作的始终,确保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的受检率必须达到100%。

3、加大打击力度,有效竭制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防”,以打现行、破积案、抓逃犯为中心,以治安环境复杂、刑事案件多发的企业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全力开展打击犯罪专项统一行动。

(四)文化保卫方面

1、严格奖惩,切实加强对全县文化领域安全建设年工作的检查指导。公安文保部门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对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治安防控工作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公安机关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罚。由于单位责任人或安全保卫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健全规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执行的力度。高校、医院、科研等单位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物品的储存、运输、购买、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高校制定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并进行演练。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治安安全推进组确立2012年安全年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按照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按照边查边改边建设的原则,对列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需要时间较长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和建档工作。针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集中建设,对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列管单位尽快完成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各警种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回头看、查死角,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化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指挥室主任担任,刑警、治安、特警、反恐、户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室。办公室负责安全建设年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项目化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人身安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突出刑事案件的打击和预防、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市民人身安全事件、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把安全建设年活动项目化,明确目标、确立标准、严格进度、加强督导和检查。

(三)加强督导,奖惩化考评。为使安全建设年工作取得成效,县公安局将把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各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与综合考核挂钩。对动作迅速、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专项推进组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组成督导组赴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四)广泛宣传,社会化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年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踊跃谏言献策,积极参与安全建设年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五)完善机制,长效化开展。要把安全年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课题,着力解决影响市民安全的治安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的日常管理机制和专项排查整治机制,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开展。

第二篇

根据《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洪涝灾害、旱灾防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的自然灾害防御机制,围绕预报预警、信息、应急联动、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完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在全社会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安全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以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洪涝灾害、旱灾等自然灾害的防控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气象服务,搞好水库防洪、江河堤防、防汛抗旱等方面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气象对现代农业的服务能力,建立两家子、波罗湖、太平池、伊通河等大中型水库、水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水情遥测系统,实现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市的视频异地会商。突出抓好地震速测速报体系、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治理,测震台网监控能力达到ML2.0级,速报速度达到本地区10分钟,邻区少于15分钟,地区1.0级以上地震速报效率达100%。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县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体系,强化监督机制。层层签订责任制,列入考核目标,确保防汛抗洪工作和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使灾害的防御工作常年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要在大排查、大整改的同时,把安全大监管贯穿整个安全建设年的始终,从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安全防线。同时,要着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食品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地震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平台、应急预警信息平台等建设,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库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安全预警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应对能力和安全控制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十有县”建设以及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要按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达标。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坚持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月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灾预案及两卡发放制度、三查制度等,确保防灾措施的全面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避险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动态巡查,隐患区设立警示牌,随时监测隐患易发区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有效提高防灾自救能力,严防灾害的发生。

四是加大江河堤防整治力度和抗旱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特别是水毁项目以及堤防加固,险工险段治理,回水堤建设等工程措施提高伊通河堤防防洪标准,以强化太平池水库增容效能。认真编制抗旱方案,完善抗旱预案;做好旱情实时调查统计和分析材料、上报及信息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一抗双保”工作。

五是加快现有地震观测网络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丰富观测手段,逐步建立学科多样、功能完备、技术可靠的地震监测系统。理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尽快形成上下畅通、运转协调的地震工作推进体系。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努力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切实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加强“三网一员”建设,着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震灾防备能力。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实用性。加强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应急指挥技术终端,为震后应急决策指挥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建设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建立专兼两支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拓展城市应急避险空间。探索平灾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确保全县应急食品、纯净水、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统一充足供应。

六是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广播电视、报纸、电话、网络、电子显示装置、农村大喇叭等信息媒介的及时、准确播发。提高气象预警信息的时效性,争取最大的预警信息覆盖面。

七是开展自然灾害防御的安全检查。以气象局为牵头单位开展防雷、防雹、人工增雨安全隐患和设施的检查;以水利局为牵头单位开展防汛、防暴雨的安全隐患检查;以国土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设施的检查;以地震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地震隐患和设施的安全检查。

八是加强气象、水文、地震探测环境和设备的保护。要加强探测环境和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或影响探测设施及其周边环境,不得破坏灾害预警设施。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并开展影响气象探测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县总体方案和本专项推进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迅速在全县掀起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的气象灾害防御高潮。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一是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搞好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等制度建设和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应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牵头单位按计划完成各自的承担任务,进一步拓宽预警信号渠道。三是由牵头单位负责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四是“回头看”再检查,检查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对现场预警信息员进行现场问答,跟踪监督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员和监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尽快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总结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将有关情况上报自然灾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将提请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应付的,将提请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以此推动生产安全专项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安全建设年”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国土局、气象局、科技局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自然灾害防控专项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张凌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建设年”自然灾害防控专项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此专项方案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同时,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充分依靠基层的力量,巩固和加强各项安全基础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本次“安全建设年”活动时间跨度大,目标标准高,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和解决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的薄弱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基础保障。届时,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安全建设年”生产安全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

三是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不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毫不放松地推进拉网式排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普查、监控、分级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解决、限期解决。注重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使隐患排查治理、灾害防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自然灾害防御的长效机制。

四是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活动所需经费包括应急建设资金和预警工作运行资金,由财政按事权予以保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经费支持。

五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是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自然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努力实现在全社会科学有序地防范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