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司法行政教育整改活动方案2则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第一篇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为主题的春季教育整训活动。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季教育整训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责任,严纪律,树形象”为主题,以着力解决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体现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第一县、在宜昌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春季教育整训活动,要达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始终保持政治本色,端正执法理念;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制度、纪律和禁令,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不断密切警民关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干警要严格执行执法规范,坚持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政法队伍执法公信力;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广大干警要秉公用权、公正执法,着力解决自身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季教育整训活动从1月初开始,至3月2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4日—20日)。
(一)制定方案。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季教育整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教育整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奂庆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工股、基层股、公律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股。
(二)总结典型。结合评选年度“优秀政法干警”,认真总结本部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先进典型,经党组研究后,报县委政法委予以表彰,树立学习标杆,激励全体干警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
(三)召开动员会。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阐明开展教育整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政法干警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学习自查阶段(2012年1月21日—3月10日)。
(一)组织学习。以学习摆问题,以学习查漏洞,以学习找差距,以学习促提高。重点学习: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2、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3、学鸿忠同志在省委党校2011年第二期中青年干部(政法系统)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4、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5、学习《公务员法》、《人民调解法》、《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6、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省委政法委关于《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及各项禁令。
(二)查摆问题。倡导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重点查摆:
1、查摆是否存在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大局意识、群众观念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办案纪律等现象。
2、查摆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淡化,对待群众作风粗暴,“冷硬横推”;对群众逞威风、耍特权等问题。
3、查摆是否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职业道德和是非观念缺失,“吃拿卡要”;违反办案程序,走漏风声,泄露案情,以案谋私;滥用职权,办“人情案、金钱案”,为恶势力提供庇护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等问题。
4、查摆是否存在廉洁自律差,组织纪律松驰;违法乱纪;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礼物,长期借用、占用案件当事人或被管理对象财物;违规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等问题。
5、查摆是否存在执法工作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执法行为随意性大,当罚不罚、不当罚乱罚;执法水平不高,案结事不了;办案不认真,导致错案、瑕疵案或群众上访等问题。
6、查摆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贯彻执行不到位;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得力等问题。
(三)抓实载体。按照整顿好思想、整顿好作风、整顿好纪律的要求,重点抓好:
1、典型教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政法系统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对照典型找差距,学习先进促工作;组织开展案例教育,深入剖析本省、本市政法队伍中的典型案例,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2、自我剖析。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六个方面重点查摆的问题,开展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写出剖析材料报送局教育整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结对帮助。通过民主公正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剖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舆论炒作案例,确定本部门重点帮助对象,落实班子成员结对帮助措施。
4、开门纳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以及老干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开门纳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明查暗访。针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弄清情况,加强监督,督促整改。
6、考察考评。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组织专班,对司法行政队伍进行一次考察考评,深入细致地掌握干警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和家庭状况,增强队伍建设的针对性。
7、扶贫帮困。进一步深化“四进四访”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农户开展走访活动,帮助应对和解决困难,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发展,确保春节平安祥和。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3月13日—16日)。
(一)制定整改措施。各部门在学习、查摆的基础上,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集中整理归类,坚持能改立即改、一时改不了限时改的原则,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对查摆出来的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绝不迁就手软;对确定的重点帮助对象,主要负责人要找其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纳入整改方案,集中整改。
(三)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队伍教育管理办法和制度。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根据岗位要求和纪律作风要求,作出承诺,规范言行。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协调工作机制、调研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机制、培训工作机制、诚信工作机制、法律服务监管工作机制。
(四)开展岗位练兵。春季教育整训要以提高干警实际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标准,在全系统开展技能练兵、体能练兵、思想练兵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阶段(2012年3月21日—3月31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春季教育整训活动工作,形成专题情况报告,于3月2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落实各部门整改方案的督办检查,把教育整训活动引向深入,贯穿于全年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训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教育整训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制定方案,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活动科学有序地进行。
(二)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教育整训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同时,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注重制度建设;二是坚持学习与自查相结合,注重自我提高;三是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注重正面教育,努力通过教育整训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对每一个阶段工作都要组织开展督办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要督促整改;重点环节,要组织专班,参与落实。要加强对教育整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题会议、学习园地、板报专栏、简报信息,以及开设内部专题教育活动网页,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传递。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整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教育整训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教育整训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纪律要求,集中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自9月至11月,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根据市、县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意导向不动摇,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始终保持司法行政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集中整治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警风,严明警纪,不断提升全县司法行政执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为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全面发展和“富强文明、生态宜居、和谐稳定”新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查处、建章立制,力求达到以下目标:①夯实思想基础。克服特权思想,查找思想、作风、素质、形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②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纪律作风松驰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③解决突出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和政法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④提升政法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坚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干警违反有关纪律条规的倾向性问题,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逐一加以整治。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执法不公不廉。整治各种形式的利益驱动执法,徇私徇情枉法。如:干预办案,收受当事人、人各种贿赂,吃拿卡要,捞取好处,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执法犯法等问题。
二是特权思想。整治衙门习气,简单粗暴执法,违规使用警械警具,违反警车管理规定乱鸣警报、乱停乱放、闯红灯、耍特权等问题。
三是涉黄涉赌涉毒。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肃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
四是利用职权参与经商。重点解决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投资入股、参与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以及其他为非法经营活动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五是“假、浮、庸、懒、奢”。整治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草率应付和工作漂浮、平庸无为、办事拖沓、攀比奢华等不正之风。
六是警容警纪松散。严格执行政法各部门关于警容警纪的相关规定;严禁着工作服到餐饮、娱乐场所饮酒,严禁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参加与自己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方法步骤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9月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大致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查处、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
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召开动员会。各科室处所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实施,迅速掀起教育整顿活动的热潮。
(二)学习教育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
围绕“忠于党忠于人民”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两大主题,以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五条禁令”等政法各机关的有关纪律条规为学习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警宗旨教育、政法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与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四无”、“三零”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同时,组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讲评,组织摄制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形成人心思进、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
(三)查摆剖析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党组(党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队伍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诫勉谈话、派驻督查、挂牌整治的督促整改机制。对纪律作风差、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应约谈该部门的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由局机关或上级政法机关组织力量进行派驻督查,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整改查处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采取硬措施,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和惩处等工作,确保各项禁令条规的落实。一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有效整合纪检、政工力量,统一部署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工作。要建立专门的督导组,加强对本系统的督导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重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敏感时段的检查督导。设立举报电话,并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查督导中查纠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违法违纪问题,要逐一备案建档,限时查明情况,按照“四个一律”等规定办结处理。二是加大“四个一律”执行力度。对于适用“四个一律”规定查处的案件,应发挥组织措施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优势,充分运用法纪条规,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四个一律”得以有效贯彻执行。按照“四个一律”凡应予停止执行职务的,停止执行职务不得少于一个月;应予调离执法岗位的,不得调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重要部门;应予调离出政法队伍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应予辞退或开除出政法队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凡受到“四个一律”处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同时,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应记入个人执法档案和人事档案。
(五)建章立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针对教育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队伍建设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干部队伍管理,严密防范干部违法违纪,形成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局里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县委政法委也将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四无”、“三零”创建活动,对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顺利推进,各科室处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更要有具体有效的阶段性措施保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按照“权责统一、双责并重、严上为先、层层落实”的要求,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领导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带头学习,率先查摆,注重督查,对本单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负起总责。
(二)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干部受到警示。
(三)广辟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准,广辟监督渠道,创新监督举措,将“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四个一律”及各项禁令、“铁规”要及时以各种形式让社会公众知晓。设立举报电话,并对社会公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健全和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新闻记者等为监督员。对各类警风行风评议活动,应及时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一起跟进,形成多方监督的治理格局。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司法行政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教育整顿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四无”、“三零”创建活动、社会治安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