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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园区”、“森林通道”、“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十项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森林十创”)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森林十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区,大力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原则,紧紧围绕“两区”建设,在城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突出“身边增绿”,把森林引进城镇,巩固和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切实改善人居环境。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建成一批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管理规范的“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园区”、“森林通道”、“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生态优美、空气清新、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森林十创”是促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主要手段,必须发挥各级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把“森林十创”工程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切实组织协调好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认种、认养活动,营造青年林、婚庆林、成长林、“三八”林等各种纪念林,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提升城乡绿化档次,改善城镇绿特别是人口密集地区生态环境。通过拆迁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身边添绿,大力营造以乔木林地为主的城镇绿地。搞好城乡大环境绿化,突出抓好城镇周边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充分享受高森林覆盖率所带来的好处。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要依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状况,制定科学可行的“森林十创”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步组织实施,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广大平原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工作,提升绿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四是坚持植树为主、适地适树的原则。创建工作以植树造林为主,多栽树、栽大树、栽全冠树,在中心集镇、单位庭院、重要通道两侧要多栽植胸径15厘米以上的大树,树种选择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坚持做到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注重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管护责任。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
“森林乡镇”:以各乡(镇、场)为创建对象,其范围包括创建乡镇的整个行政辖区,示范乡镇为六家桥乡和相山镇。
“森林村庄”:以各行政村为创建对象,示范村为六家桥乡方家村、石庄乡张家村、巴山镇塅上村。
“森林园区”:以工业园区所辖范围为创建对象,示范园区企业为万泰铝业;
“森林通道”:以国省道、重要县乡道为创建对象,示范路段为从山斜饭店到巧姐妹水库;
“森林街道”:以县城所辖的街道为创建对象,示范街道为迎宾大道;
“森林单位”:以全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庭院、厂矿企业生产生活区为创建对象,示范单位为公路分局;
“森林小区”:以县城各类住宅小区(有专门物业机构)为创建对象,示范小区为623厂及永胜社区;
“森林校园”:以各级、各类学校校园为创建对象,示范学校为县一中、东华理工学院行知分院;
“森林卫生院”: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创建对象,示范卫生院为六家桥乡卫生院;
“森林营区”:以武警营区范围为创建对象;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所辖范围为创建对象,本县各筹建一个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
三、创建目标
到2013年,力争全县5个乡镇(约占33%)、30个村(约占20%)达到“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的标准,工业园区达到“森林园区”标准,规划区内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各1个,同时,在全县创建一批绿化标准高、生态质量佳、管理规范的“森林通道”、“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和“森林营区”,以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生态环境。
四、创建标准
(一)森林乡镇
森林乡镇主要参考指标
1、全乡(镇)森林覆盖率:山区70%以上,丘陵地区40%以上,平原地区15%以上;
2、乡(镇)所在地近5年来新栽胸径10厘米以上全冠常绿乔木1000株以上;
3、乡(镇)境内各级公路、河流可绿化地段绿化率90%以上,绿化标准达到省要求;
4、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上,新建1个以上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
森林乡镇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30分)
(1)党委政府重视,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有创建示范点。(10分)
(2)创建机构健全,配备有专职人员,落实了专项经费,档案管理规范。(5分)
(3)加强宣传,公民绿化意识较强,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高,知晓率、支持率达到85%以上。(10分)
(4)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适龄公民尽责率达90%以上。(5分)
2、创建工作(70分)
(1)有创建总体规划,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年度实施规划,有明确创建目标。(10分)
(2)森林覆盖率达到要求。公路、河流可绿化地段绿化率90%以上,达不到9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20分)
(3)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每少1平方米扣2分;全冠常绿大苗栽植数量不够的,每少100株扣1分;建有一个以上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未建的扣5分。(20分)
(4)无破坏绿化成果、侵占、破坏林地、绿地等情况,有举报核实的,每起扣5分;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落实养护管理措施,未建立档案扣5分,未设立古树名木保护牌扣5分。(20分)
(二)森林村庄
森林村庄主要参考指标
1、全村(行政村范围内)森林覆盖率:山区70%以上,丘陵地区40%以上,平原地区15%以上;
2、村委会及各自然村所在地近5年来新栽各类乔木、经济果木林500株以上;
3、全村(行政村)境内各级公路、铁路、河流可绿化地段绿化率90%以上,绿化标准达到省绿委[2009]9号文件要求;
4、村委会所在地绿化覆盖率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7平方米以上,新建1个以上面积达到6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
森林村庄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30分)
(1)村委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示范点。(10分)
(2)加强创建工作的引导和宣传,村民绿化意识较强,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高,知晓率、支持率达到85%以上。(10分)
(3)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适龄公民尽责率达90%以上。(10分)
2、创建工作(70分)
(1)有创建总体规划,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年度实施规划,有明确创建目标。(10分)
(2)森林覆盖率达到要求。高速公路、公路、铁路、河流绿化率90%以上,达不到9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20分)
(3)村委会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每少1平方米扣2分;常绿乔木、经济果木林栽植数量不够的,每少100株扣1分;建有一个以上面积大于6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未建的扣5分。(20分)
(4)无破坏绿化成果、侵占、破坏林地、绿地等情况,有举报核实的,每起扣5分;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立了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未建立档案扣5分,未设立古树名木保护牌扣5分。(20分)
(三)森林园区
森林园区主要参考指标
1、园区公共部分绿化覆盖率40%以上,园区绿地以乔木林地为主,比例不低于60%,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70%;
2、园区主干道两侧每侧栽植不少于2行行道树,行道树为常绿全冠乔木,胸径大于10厘米;
3、园区企业内绿化覆盖率30%以上;绿地以乔木林地为主,比例不低于50%,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70%;每个园区企业栽植胸径10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数不少于100株。
森林工业园区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30分)
(1)园区绿化管理机构健全,绿化资金有保障,管理人员责任落实。(10分)
(2)绿化资料文件规范、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积极组织园区参与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10分)
2、创建工作(70)
(1)有创建总体规划,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年度实施规划,有明确创建目标。(10分)
(2)绿化覆盖率达到要求。园区绿地以乔木林地为主,低于6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20分)
(3)园区主干道两侧每侧栽植不少于2行行道树,少于2行的每条主干道扣2分,最多扣10分;行道树为常绿全冠乔木,胸径大于10厘米,绿化树种达不到要求的,每条主干道扣2分,最多扣10分。(20分)
(4)园区企业绿地以乔木林地为主,比例不低于5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0分;每个园区企业栽植胸径10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数不少于100株,每少10株扣1分,最多扣10分。(20分)
(四)森林通道
森林通道主要参考指标
1、森林通道必须是县境内的铁路、国道和省道;通道总长度不少于30公里;
2、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绿化标准达到省要求。
森林通道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20分)
(1)落实经营主体,有专业管理人员,管护责任明确;(10分)
(2)绿化成效明显,无大的病虫害发生,树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10分)
2、通道绿化(80分)
(1)通道长度在30公里以上,绿化标准达到省绿委[2009]9号文件要求。全冠树比例低于8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景观树种选择合理,乔灌结合。径级低于标准的,每少1厘米扣5分,最多扣20分;没有配置灌木的扣10分。(30分)
(3)景观效果好,绿化带保持连续不断带。宜绿化地段无100米以上断带,每出现1个100以上断带扣1分,最多扣30分。(30分)
(五)森林街道
森林街道主要参考指标
1、森林街道为县城主要街道,长度在1000米以上;
2、街道两侧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少于10米,每侧栽植有1排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全冠常绿树木,乔灌草搭配合理;
3、街道绿化以乔木树种为主,乔木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
森林街道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有专业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护;(10分)
(2)树木生长茂盛,整型修剪规范,无裸露土地;(10分)
(3)街道各项市政、环卫设施保护良好。(10分)
2、街道绿化(70分)
(1)街道长度在1000米以上,单侧绿化带宽不低于10米,每少1米扣2分;(20分)
(2)每侧行道树至少有一行胸径在15厘米以上,且为常绿全冠乔木,规格一致,长势良好。胸径每低于标准1厘米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3)树种选择科学合理,乔灌草合理搭配,层次丰富,未乔灌草合理搭配的扣10分;植物病虫害得到较好控制,长势良好,无病死株。(20分)
(4)注重季相变化与色彩搭配,做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10分)
(六)森林单位
森林单位主要参考指标
1、单位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
2、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地为主,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200株以上;
3、绿化效果好,管护水平高,无病虫害发生。
森林单位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单位领导重视绿化工作,有专业绿化管护人员,安排专项绿化资金;(10分)
(2)有单位庭院绿化总体规划,文件资料、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经常性开展绿化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10分)
2、庭院绿化(70分)
(1)单位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树种选择合理,乔灌草搭配合理。绿地以乔木树种为主,以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最多扣10分(20分)
(3)栽植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200株以上,每少20株扣1分;(20分)
(4)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养护修剪规范;绿化层次丰富,无裸露土地。(10分)
(七)森林小区
森林小区主要参考指标
1、小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化标准高;
2、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地为主,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
3、绿化效果好,管护水平高,各绿化树种有明显标志牌,无病虫害发生。
森林小区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小区有绿化领导和宣传机构,安排有专项绿化经费,小区居民绿化意识强;(10分)
(2)有小区绿化总体规划,文件资料、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经常性开展绿化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小区居民参加各种绿化美化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10分)
2、小区绿化(70分)
(1)小区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树种选择合理,乔灌草搭配合理。绿地以乔木树种为主,以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最多扣20分;(20分)
(3)栽植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每少15株扣1分;(20分)
(4)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养护修剪规范,绿化层次丰富,无裸露土地,各绿化树种和灌木有明显的标志牌。小区居民积极开展阳台、室内和屋顶绿化,对小区绿化美化和管理养护满意度高。(10分)
(八)森林校园(森林医院或卫生院)
森林校园主要参考指标
1、校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卫生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绿化标准高;
2、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地为主,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
3、绿化效果好,管护水平高,各绿化树种有明显标志牌,无病虫害发生;
4、开设有森林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绿化美化意识的宣传。
森林校园(医院)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学校(医院或卫生院)有绿化领导和宣传机构,安排有专项绿化经费;(10分)
(2)有校园(医院或卫生院)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文件资料、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开设有森林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绿化美化意识的宣传,大力开展绿地认种认养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0分)
2、校园(医院或卫生院)绿化(70分)
(1)校园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卫生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树种选择合理,乔灌草搭配合理。绿地以乔木树种为主,以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最多扣20分;(20分)
(3)栽植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每少15株扣1分;(20分)
(4)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养护修剪规范,绿化层次丰富,无裸露土地,各绿化树种和灌木有明显的标志牌。(10分)
(九)森林营区
森林营区主要参考指标
1、营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绿化标准高;
2、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地为主,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
3、绿化效果好,管护水平高,各绿化树种有明显标志牌,无病虫害发生;
4、注重官兵生态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意识的培育,积极组织参与地方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森林营区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营区有绿化领导和宣传机构,安排有专项绿化经费;(10分)
(2)有营区绿化总体规划,文件资料、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营区官兵参加义务植树和地方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10分)
2、营区绿化(70分)
(1)营区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树种选择合理,乔灌草搭配合理。绿地以乔木树种为主,以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最多扣10分(20分)
(3)栽植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每少15株扣1分;(20分)
(4)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养护修剪规范,绿化层次丰富,无裸露土地,各绿化树种和灌木有明显的标志牌。。(10分)
(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参照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标准,同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地点在县城规划区内;
(2)向公众免费开放,建设有生态文化和科普教育设施,经常性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3)大力开展认种认养活动,建设各种类型的纪念林。
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森林十创”作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绿委、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将把“森林十创”工作做为全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各地要认真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城市规划、建设、城管、财政、发改、林业、园林绿化、教育、环保和军队武警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示范点建设的启动经费(每个示范点5-10万元)。完善各项奖励、激励措施,搞活创建机制,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传播媒介,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县绿委、林业局对拟获“森林十创”荣誉称号的单位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复查。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创建成果不能巩固、主要指标下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县绿委、林业局将提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