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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工程“百日会战”活动精神和要求,全力推进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11年度重点工程“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百日决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抓住当前工程施工建设的黄金季节,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快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步骤
“百日决战”活动从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25日,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9月1日到9月5日)。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解落实任务。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9月6日到12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的要求,抓前期、促开工、保质量、抢进度;同时,集中排查和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掀起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高潮。
3、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12月16日到12月25日)。各项目责任部单位、项目综合服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百日决战”活动的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组织对全区“百日决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决战”活动,2011年度44个重点项目9月至12月争取月均完成投资3.3亿元,4个月累计完成投资13.2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3.98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103.36%。已开工的项目全面完成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年初重点项目计划安排,未开工的重点项目争取10月全面开工建设。
1、在建的重点项目:要争分夺秒赶工期,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倒排工期、一线督促、加强调度、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等措施,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在2011年12月底以前完成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现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要争取更多的投资(已建成投产运行项目除外)。
2、未开工的重点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找准未开工项目的关键节点和难点,倒排工作计划,明确每个节点完成的时间和要求,统筹兼顾,立体推进,争取今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为全面掀起项目“百日决战”高潮,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国庆前夕集中举行20个重点项目开、竣工仪式(具体项目安排见附件)。
3、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认真排查和解决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或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抓住征地拆迁、规划设计、项目报批、用地、环评、建设资金等项目建设中的节点难点问题。针对部分项目征地拆迁难,进度慢的问题,由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征地拆迁现场调度会。针对部分项目存在的前期审批工作慢问题,由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土地审批、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协调调度会。积极协调、帮助建设单位拓宽融资渠道,化解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领导挂点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项目挂点区领导要主动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密切跟踪协调,加强督促调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综合服务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全区“百日决战”的要求,认真制定落实本部门、单位“百日决战”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全力加快工程进度。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克服困难,抢时间、抓进度。已开工项目要争分夺秒赶工期。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通过倒排工期、一线督促、加强调度、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等措施,狠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已开工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计划。未开工项目要千方百计抓前期。要找准未开工项目的关键节点和难点,倒排工作计划,明确每个节点完成的时间和要求,统筹兼顾,立体推进,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4、着力加强协调服务。区属和驻区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动上前,做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重点办要加强对项目的具体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百日决战”期间,各项目业主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反映项目建设情况,每月上报一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信息给区重点办。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百日决战”进展情况。
5、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建设、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建环保工程、无安全事故工程、市民满意工程。
6、严格监督考评机制。区政府将重点项目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对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区重点办要会同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百日决战”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年内难以开工建设的个别项目,要在11月底前,由该项目区挂点(责任)领导带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政府区长作出说明。年内难以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在11月底前向区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其中,年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难以达到30%的项目,由该项目区挂点(责任)领导带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政府区长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