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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强工兴城”、“决战工业150亿”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结合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在全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依靠和动员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评议工作,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把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应坚持:
1、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的原则。
三、评议对象
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人保局、县城建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信委、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计生委、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房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药监局、县物价局、县科技局、县消防大队、县一中、县二中、县一小、县蒲塘小学、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网络公司、县运管所,共44家单位。其中县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县运管所三家单位只参评不排名。
四、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是否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是否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是否公开等等。
(2)履职情况。能否履行职责,是否严格按规定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行职责时是否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等。
(3)队伍管理。队伍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问题等。
(4)服务水平。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能否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问题等。
(5)效能建设。是否认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是否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一季一评的方式进行。测评时,组织民营企业主、个体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别的代表,对各被评单位进行公开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打分、现场统计并公布结果。
测评实行“十分”制:测评表采用三个等级,即9-10分为“满意”、6-8分为“基本满意”、3-5分为“不满意”。测评时,测评人员对照测评内容并结合被评单位的情况在分值栏内打出相应的分值(最低分不能少于3分)。每次公开测评由县统计局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县效能办、县公证处监督。
各被评单位的测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排名前三位的3家单位为政风行风优良单位、排名倒数三名的3家单位为政风行风不合格单位,其余的单位为政风行风合格单位。如前三名和后三名有并列的情况,前三名则以得高分多的排名在前;后三名则以得低分多的排名在后。
具体步骤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3月前)
1、制定《县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被评单位。
2、建立评议员数据库。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每季度月底)
1、抽取测评代表。测评前,由县领导从评议员数据库中抽取企业业主52人、个体户8人、社区代表4人、乡镇6人、人大代表5人、政协委员5人名单。
2、组织测评。县行评办负责组织现场测评,并负责通知评议代表参会。
3、统计测评情况。县统计局负责统分,并对各被评单位的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进行公证。
第三阶段--结果运用阶段
每次测评后,由参会的县领导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并在两日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在全年4次测评中,第一次为行风评议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累计2次为行风评议不合格单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作公开检讨,对单位中层干部全部实行竞争上岗;累计3次行风评议不合格单位的,对县管单位主要领导采取降职处理(不得享受原职级待遇),对条管单位主要领导建议其上级部门对该同志予以调离。
第四阶段--长效机制建设阶段
1、意见交办及整改反馈。在测评会结束一星期内召开意见交办会,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在县电视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整改督查。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不合格单位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责令其重新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对照评议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被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发展提升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发展提升年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严格测评纪律。评议代表要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被评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包括给评议代表打电话、发短信、宴请、安排消费活动等),如有违反,将被直接列为本季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