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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开展今冬明春大造林活动的决定,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根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发区今冬明春大造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化大地,建设生态名区”为主题,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创建东南亚风情华侨城为目标。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大力开展今冬明春大造林植树活动,全面推进我区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全区社会和谐的华侨园区。
二、目标任务
市政府下达我区今冬明春造林任务18000亩,至年6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我区根据二类调查小班面积造林分解,山上造林17986亩的任务,分别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2972亩,疏林地补植造林面积5014亩(包括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任务500亩。至2013亩净增森林面积7430亩,至2015年净增森林面积9310亩。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任务于年新建一个3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和一个50亩以上的景观片林公园。非规划林地开发区主要道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100%,采石、取土点植被恢复率达到95%以上,并建成绿色开发区(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三、工作进度
年12月中旬完成造林作业设计,落实造林地和造林业主对象,同时完成小班面积一览表和造林任务分布示意图。年元月中旬前全面完成造林地清理;年3月上旬全面完成造林地的整地挖穴工作;年5月中旬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年10月市政府组织造林验收,并做好补缺补漏造林,巩固提高造林绿化成果,迎接省政府验收。
四、具体要求
1、落实主体:
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落实好造林绿化主体,一是对林地已承包到户的(包括造林大户),由承包户负责造林;对承包到户(包括自留山)不愿意自己造林也不愿意租给别人造林的,由村委会组织协商,组织企业或造林大户、营林公司等单位组织造林,农户以林地使用权或以当地同等地类平均地租入股,有收益时按股分成。如协商不成,由管理区(村)负责组织造林;二是对村集体保留或村民小组(含自然村)保留的林地,分别由村集体,村民小组负责造林,如造林资金投入困难,采取发包形式由承包者造林。三是采伐迹地由林权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负责造林。四是火烧迹地由火灾肇事者负责造林,对火灾肇事者无能力造林的,由村委会负责监督造林。五是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由村委会负责封山育林。各管区(村)相关造林任务,按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好造林主体。六是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工业园区的造林绿化;工矿企业负责工矿区造林恢复植被;其他企业负责企业厂区绿化;各级机关单位要带头拆墙透绿,加强办公场所的绿化。
2、落实种苗:
造林种苗可由市、县林业组织调剂,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育苗基地,尽快采取组培快繁,容器育苗等苗木生产,要注意优化苗木的品种结构与乡土树种的搭配,做到适地适树,满足造林绿化多样化的需求。
苗木外调工作应在本省、本市内的育苗基地调剂,禁止从广西外省调苗,避免疫病的传播。
3、明确责任:
各管理区(村)、各造林绿化单位是造林绿化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
林业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做好造林任务规划,种苗调剂,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城建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城市,绿色乡镇的创建;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建设,做好辖区内各等级道路的绿化;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村庄、村容整洁示范村、扶贫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库区移民重点村以及灾后重建点的创建;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主要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商、指导绿色校园的创建和绿化科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外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厂企业绿化,创建绿色开发区;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发改、财政、金融部门负责筹措造林补助资金和造林贷款的落实;监察、效能部门负责造林绿化效能督查,其他各部门都要在搞好自身绿化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作。
4、突出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宜林荒山造林。由于今冬明造林任务重,政策性强,时间紧迫,要求严格。因此,对于现有宜林的荒山荒地,力争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造林绿化。二是突出抓好道路两侧的森林建设。可绿化的路段要采取加厚、加密的方式种植各类乔木。三是突出抓好农村森林工程建设。农村四旁绿化要做到见缝插绿,挤地植绿,应绿尽绿,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的比例不少于40%。四是突出抓好城区等居住区的森林建设,完成300亩森林公园和50亩片林种植。
5、确保质量: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和不同的经营目标要求,科学确定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造林密度。按照“工程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珍贵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质化、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大力推广良种壮苗上山造林和使用大苗山下造林,特别是城市、村镇,通道造林绿化,要尽量选用胸径5公分以上的大苗,做到保质量,早见效,加强造林的抚育管护,确保造林一片、成活动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保障省级验收合格。
6、加强保护:
强化林地保护和科学利用,严格控制森林火警火灾事故,严格控制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的发生,执行省林业厅“三个暂停”的要求,即连续三年暂停对低产林的改造,暂停对天然阔叶林的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的皆伐。培育异龄复层林,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7、推进改革:
要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益”的原则,加快林权办证发证,充分赋予造林绿化者的自主经营权,保障造林绿化成果。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
开发区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造林单位应成立造林绿化领导机构,开发区机关各办负责人直接挂钩管区(村),形成各级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今冬明春的造林工作纳入“五大战役”中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实行严格的考核和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2、广泛宣传:
为全面推进我区今冬明春大造林活动顺利开展,形成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议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为推动今年造林绿化工作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的议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3、加大督查:
开发区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室要加强督查,确保造林进度,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保证,实行每周一调度,一个月一通报制度,并结合市政府组织开展县(市、区)造林绿化工作专项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给予通报。各办要负责对所挂钩管区(村)的督查,并及时上报造林进度。各管区(村)务必加大对各造林业主造林绿化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