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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关系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部委第23号令)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年3月3日起至4月3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依法治理、规范提高”的原则,立足长效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为学生创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加强学校食堂、校内商店(小卖部)和校园周边小饭桌、小餐馆及饮食流动摊点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2、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严禁农用车、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无证驾驶、非法营运以及酒后驾车、超速、超载接送学生,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职责
1、安监局: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卫生局:
(1)对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进行安全把关,指导其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制度,重点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
(2)对校内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行为。
(3)严格按照《省小饭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校外小饭桌规范管理,重点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违规行为。
3、工商局:对校内及学校周边商店(小卖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公安局:重点查处学生接送车无证驾驶、车辆超期报废或车况不良、超载和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等行为。
5、交通局:重点查处无营运手续私自接送学生(黑出租)和学生接送车超载等行为。
6、教育局:
(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学生饮用水、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卫生督查等规章制度,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发放告知书,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教育学生不乘坐没有营运手续和安全保障的黑出租。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发放标志牌,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7、监察局:按照“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3日—3月5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6日—3月28日)。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商店(小卖部)和学校周边的小饭桌、小餐馆及饮食流动摊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实施规范管理和集中治理,有效防止学生饮食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加强学生接送车的摸排,重点查处“黑车”、“病车”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及酒后驾驶、超员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车辆从严处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不规范的接送车辆坚决停运,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提高阶段(3月29日—4月3日)。按照“整改一批,提高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饭桌、餐饮摊点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卫生许可、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对达标单位规范管理,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依法取缔,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深入宣传安全知识,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自觉拒乘不规范接送车辆,不断完善学生接送车辆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于4月8日前向市政府作出书面工作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治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将专项治理活动列入当前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问题,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安监、教育、卫生、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围绕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工作信息畅通,衔接有序,措施有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学校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电台、电视台、报纸要设置专题和专版,紧密配合治理活动进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治理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安排专人,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