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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建立和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蔓延的土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传销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传销的能力,进行群防群治,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挤压和清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条件。
二、工作方法
各县(市、区)要通过在社区(村)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并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村)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要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印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县(市、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之间、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初至9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由公安、工商、民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采取各种方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创建无传销社区的重要性,把社会各个阶层和社区的广大居民都动员起来,让他们都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无传销活动氛围。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报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重点突破阶段(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县(市、区)在此阶段要把传销活动比较频繁,且多次打击屡禁不止的社区(村)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进行突破,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命名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使这些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
第三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10月25日至11月25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要把辖区内所有社区(村)作为工作目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特别是要把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充分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来。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年终本县(市、区)综合治理的考核目标,确保所有社区(村)真正成为无传销社区(村)。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由市打击传销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市中心城区的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对不开展或不积极支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不让传销在我市立足的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市政府将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列为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考核。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重点突破、全市推广、不走过场、确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法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督促指导,并签订责任状,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和要求,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交流经验。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各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名单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届时,将进行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