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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一批群众认可、可比可学的身边榜样,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第次党代会、市第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浓厚的文明和谐工作氛围,局党委决定从年12月开始在全系统开展“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评选活动,引导、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发现、推荐、学习身边的好人好事,让一点一滴道德的提升逐渐成为全局文明进步的新风尚,成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的典型,持续推进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大提升。
二、方法步骤
(一)民主推荐
1、推荐时间:年12月—年1月底
2、推荐条件:在市城管局系统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助人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致富、技术创新、自学成才、老有所为、身残志坚等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职工中产生;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其事迹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推荐方式: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以单位名义将“感动城管人物”事迹经组织审定后向局党委推荐。
4、材料报送:各单位要对上报材料认真核实,并按要求和时限上报局党委。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局宣传科。
(二)评审宣传。局党委将对所有参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年,局党委将组织开展“感动城管人物”事迹报告会,并通过网站、局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先进的高潮。
(三)表彰颁奖。局党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活动决定,并在全系统表彰动员大会上举行颁奖典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升。
(三)夯实工作基础,重在教育引导。充分发挥“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全局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