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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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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端正司法和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司法和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与目标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理念,分专题深入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真正把全院干警的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达到的目标是:

(一)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学习教育,使我院干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防止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自觉用以指导实践、全面推动法院工作。

(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引导干警认真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规范化建设中加以体现,使干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和方向推进,取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预期效果。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我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我院干警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

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召开党组会切实明确教育重点,细化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搞好思想发动。围绕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深化教育效果。

(三)落实教育任务。一是学习文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精神。二是专题讲课。由本院党组成员负责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进行授课,使全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更准确,为坚持法院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三是交流讨论。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精心组织学习讨论。通过畅谈学习体会,系统学习成果,帮助干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通过讨论交流,认真查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治理念。

(四)清理思想。在组织干警对每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从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坚持典型引路,既要树立和宣传一批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也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五)总结提高。教育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巩固教育成果,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纠正存在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本院现行管理制度。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照党组已经明确的整改方向与具体内容,查找本院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印发到各部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与不足。二是对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建章立制。特别是要围绕“规范”二字,针对开庭审判、诉讼证据收集与认定、法律文书制作、院印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外出办案、纪律作风监督等执法行为,建立起一

系列科学规范完善的规范规则,从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三是对在教育活动阶段中难以及时完善的制度,制定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