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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为目标,努力构建多元化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增强农民健康素质,弘扬健康文化,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以“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集镇、美好乡村示范村、主干道沿线、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洁。
实施方法
(一)、垃圾处理中心建设的配置和建设
1、果壳箱、垃圾桶配置。乡镇所在地单边每50米设置一个果壳箱,办公楼、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按使用面积每240平方米设置一个果壳箱,并配备两个垃圾桶。
2、垃圾清运车配置。由保洁员自配,每天清运一次垃圾。待县政府统一采购垃圾清运车后,定车定岗。
3、保洁工具配置。每个保洁员配备一部垃圾车。扫帚、铁锹等相关工具,保洁员自配。
(二)、垃圾处理模式
户分类。即农户可采取“户前三包”和“村规民约”相结合的办法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后,倒入相关垃圾桶内。
保洁员收集。各村保洁员每日对辖区内进出口道路等公共场所及每户门前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运到镇政府指定位置进行掩埋或焚烧。
(三)、垃圾分类减量模式
采取三级分类的方式。一是村民初级分类。由村民在垃圾收集之前要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二是保洁员再次分类。由保洁员对从村民处收集来的垃圾进行再次分类,对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等进行回收处理。三是垃圾处理中心端分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中心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终端分类减量化处理,然后进行焚烧。
对分类减量处理后的垃圾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建筑垃圾。挖坑填地,即将炉灰、扫地土、扫院土及偶发性的拆墙、砖头瓦块等建筑垃圾直接回填到低洼处,填坑造地,硬化土路,堆制土肥,改良土壤。没有低洼地点的村(居),必须指定专用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可回收垃圾。包括下列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以及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由保洁员分类收集出售给废品收购点。
3、不可回收垃圾。不适宜回收的废塑料袋、橡胶,电子产品,旧织物用品、废木料等以镇为单位统一收集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具体采用分类焚烧的方式,着重进行自发减量,使生活垃圾燃烧充分完全。残渣90%可用于苗木绿化的施肥,10%可用于制砖、土建的填埋等。
4、可堆肥垃圾。垃圾中适宜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包括剩余饭菜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倒入沤肥池,进行沤肥。
员
(四)集中行动。镇每年要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及村干部开展集中清扫乡村大活动,重点对全镇范围内沉积垃圾、主干道杂草进行彻底清理;芦沟村每年要发动全村党员干部及中小学生开展清扫新村大活动。
实施范围
新村清洁工程重点实施范围是双堆街、吴井新村、邹圩新村、芦沟新村
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户收取
由城建中队人员配合保洁员到户收取卫生费,不搞经营的户,每月收取卫生费5元;搞经营的户每月收取10元;饭店、家具店、建材店根据大小规模每月收取20至50元卫生费;各单位每月收取卫生费根据各单位产生垃圾量每月收取50至100员的卫生费;超市每月收取100至200员的卫生费。
2、流动摊点收取
对逢集、逢会的流动摊点由保洁员根据摊点长度来收取卫生费,每米5元。
3、各村根据保洁员的多少以及财力情况拿出2000至5000员的清洁卫生费,用于保洁员工资补助。
4、镇政府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10万元左右的卫生费,用于保洁员的工资补助。
(二)人员保障
1、根据环境卫生管理的需要,镇将成立两个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城建执法中队,即双堆城建执法中队和芦沟城建执法中队,芦沟城建中队由芦沟村自行成立;城建中队的职责是协助保洁员收取卫生费以及制止和拆除违法违规建设,并将保洁员分成各个片区,对各个片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城建中队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的选聘和管理,负责日常的垃圾清扫和清运工作。双堆街、吴井新村配备8名保洁员;邹圩新村配备3名保洁员;芦沟新村配备5名保洁员。保洁员对中队长负责。
考核评比机制
1、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奖惩制度。镇政府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做到每月一次调度,如实通报情况;每季进行一次评比,按序排出名次,对工作优秀的保洁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倒数第一保洁员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直至辞退。
2、丰富活动载体,推动创建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户”主题活动。根据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督查情况在年终评选出“文明户”,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