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海事局141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整合全局督察检查资源,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经局党委决定,在我局全面运行“141”监督执纪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和二中、三中全会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人员和关键领域,探索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方式创新,着力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积极构建具有海事特色的监督执纪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找准监督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以网格化方式构建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党员与群众责任传导链条,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廉政责任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稳步推进。重点纠正贯彻上级部署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等现象,重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嵌入式监督,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找准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通过组建合规监督党支部,有效整合政务督查、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和纪律检查等职能,找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探索“专业化、规范化、嵌入式”监督。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为抓手,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解决宗旨意识不强、工作精神不振、纪律意识淡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三)找准监督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以“深、细、实”的监督举措督促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全面提升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决策部署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的问题,保障政令畅通。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让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有“下文”,使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彰显,同时,通过“回头”监督,完善容错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三、工作内容
(一)编织反腐倡廉“一张网”压实“两个责任”
1.清单明责,责任落实“纲目化”
(1)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运用网格化管理方法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研究,明晰责任层级,明确责任内容,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网络图。责任部门:各部门
(2)依据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内容制定局领导班子及基层海事处班子两级主体责任、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纪委及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等个性化清单。同时,督促指导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在责任落实过程中,根据上级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清单做好动态调整。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党支部)
2.全程记责,责任落实“明晰化”
持续推进“两个责任”全程履责记实手册,督促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纪检委员按照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录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党支部)
3.定期述责,责任落实“透明化”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各支部书记填写《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季度汇报表》以书面形式向纪委书记汇报,各部门负责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党风廉政责任履行情况,其中口头汇报要做好相关记录。执行述责述廉制度,年末中层干部在述职报告中必须包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内容。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党支部)
(二)构建常长监督“四举措”落细“监督首责”
1.开展日常监督
(1)每月开展政务督察,每季开展执法督察及作风纪律检查,对重要任务落实、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督察处、人教处
(2)深化运用每周视频检查、每月现场抽查、每季全面督察及每月、每季一通报的“三查两通报”的检查通报机制,持续加强对政务窗口作风检查,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开展约谈。责任部门:纪检处
2.开展专项巡察
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聚焦基层海事处领导班子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上级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工部、纪检处
(1)巡察对象:各海事处领导班子和成员。
(2)巡察时间和方式: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每次巡察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巡察内容:
一是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情况;
三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廉政规定情况;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和政风建设情况;
五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六是党内政治生活、班子团结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七是局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4)巡察方式: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
(5)工作步骤:成立巡察组、公布巡察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开展巡查、形成报告、反馈整改、跟踪回访。
3.开展随机督察
关注“人、财、物”管理岗位及重要执法领域,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即随机选取某项海事工作,随机选取该项工作开展时间段开展随机督察,在年底实现对关键人员岗位和重要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责任部门:人教处、督察处、纪检处(合规监督支部)
(1)督察对象:“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及重要海事执法领域。
(2)督察时间:原则上每两月一次。
(3)督察方式:检查案卷、翻阅台账、电话回访、个别访谈、政风走访、查看执法视频等。
(4)督察内容:
一是围绕重要海事执法领域,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执法记录、领导审批、印章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面“体检”。
二是针对“人、财、物”管理职能,围绕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工作开展检查。
(5)工作步骤:制定督察计划、成立督察组、调取资料、开展督察、形成报告、反馈整改、跟踪回访。
4.建立片区联动机制
依托海事局属单位片区划分,利用其地域相邻、便于协作的优势,建立第二片区(海事局、常州海事局、扬州海事局)联动机制,通过执法案卷互评、交叉明察暗访、定期研讨交流、合力执纪监督等方式,实现“1+1+1>3”效应。责任部门:纪检处、督察处
(三)制定执纪问责“一张表”严肃“一案双查”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各类日常督察、专项巡查和随机督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反复发生、违纪问题连续出现的部门和责任主体,将依照《海事局工作人员违反规矩处理问责办法》、《海事局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严格处理,对相关中层干部将依据《海事局一票否决纪律条令》严肃问责。责任部门:党工部、纪检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将其作为加强职工廉政意识、构建高素质队伍的重要内容来抓。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副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将机制目的、内容传达给每一位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履行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
(三)围绕中心,确保实效。监督执纪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把机制落实同推动局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监督执纪效果有效堵塞廉政和失渎职风险漏洞,推动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机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