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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制定县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加快形成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为构建和谐、服务经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标准
我县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对照《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标准》和《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标准》,严格执行发展环境、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作用发挥四大标准进行创建,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方法步骤
此次创建活动自2013年5月启动,2013年9月申报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力争创成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5月10日-5月31日)。建立健全我县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对全县社会组织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会议,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
第二阶段:抓好重点(6月1日-6月30日)。创建活动部署到位,落实到各个社会组织。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抓好重点,加强培育和引导,起到带头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7月1日-7月31日)。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新示范区创建标准进行评估,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拾遗补缺。
第四阶段: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布置和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和迎检评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创建活动抓紧抓好。
(二)立足创建,推动工作。要以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围绕“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优化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高我县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