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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住建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提质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借鉴市建委的经验做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使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阳光审批、高效审批,从根本上达到行政审批“事项、人员”集中,“办公、授权”到位的“两集中两到位”要求。
二、基本原则
1.批管分离原则。实现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对分离和有机结合,各职能处室制定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对审批过程进行协助指导,并对批后项目进行监管;行政许可科行使行政审批的执行权,具体办理进驻事项;局纪检部门对审批过程、批后监管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权责统一原则。全面落实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细化行政审批每一环节的权限和责任。明确界定行政许可科与各职能处室分工。行政许可科为行政审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处室为批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行政许可科与各职能处室在审批过程和批后监管中要做到互相配合、互相沟通、互相监督。
3.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审批流程中各环节具体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全部对办事群众公布。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及审批结果,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4.高效便民原则。按照“能优则优、能减则减”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通过合并项目、并联审批等方式,来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能。
三、主要任务
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清理、规范、创新、建制”。
1.清理审批事项。根据省、厅最新审批事项清理要求,对我局各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后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日常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除房产交易中心、公积金办理大厅办理的事项外),原职能处室不再办理相关事项。
2.规范审批内容。制订详细的审批规范和标准,对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及审批裁量权限等进行梳理,做到法律依据充分、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简洁、审批标准亮化,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
3.创新审批方式。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批流程、时间、权限等要求,建立一审一核、联合会审、疑难研审机制,对一般事项要做到高效快捷,对疑难事项要做到处理规范。弱化审批人权力,降低岗位廉政风险,建立规范、高效、廉洁、阳光的审批运行制度。
4.建立制度保障。由局层面建立完善分类审批、信息反馈、联系协调、监督检查等机制,细化执行标准,加强执行力度,确保我局行政审批工作高效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特将有关工作分为六个阶段来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推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行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进一步塑造住建系统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在全系统中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各单位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局党委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阶段:事项梳理阶段。(2013年9月,法制科牵头)
清理审批事项,制定审批标准。对我局各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收费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重新进行梳理。对保留事项(房产交易中心、公积金办理大厅办理的事项除外)进行研究讨论,明确审批标准,进一步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限,在此基础上确定审批方式。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9月,住建窗口牵头)
在现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程序、许可行为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以及一审一核、联合会审、疑难研审等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审批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组织人事、监察等处室共同研究建立健全内部监管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许可科、各职能处室的监督力度,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四阶段:人员设置阶段。(2013年9月-11月,组织人事牵头)
1.组织机构设置。第一,为确保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高效运作,要建立我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机制。成立由局长陈昉为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窗口,张之洪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邰永军任办公室副主任。第二,整合窗口现有岗位,将我局审批工作分为规划、房管、建管、市政园林四大块,每块设窗口副主任一名,可由相关处室的分管行政审批的副主任兼任,日常办公以中心窗口办公为主,具体负责审批中心事项和协调原处室的批后管理工作。第三,因规划处已成建制进驻中心,并承担着规划科、村镇处的审批工作,将在规划处内部根据业务工作进行分组,设置组长,建立层级管理机制。
2.确定审批人员。根据承担审批事项的不同情况,由局组织人事科会同行政许可科提出房管、建管、市政园林等条块抽调人员的建议名单。其中各条块的副职人员将尽早确定,并参与到事项梳理、建章立制等环节工作。所有人员原则要求为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并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编制人员。在人员全部到位前,由行政许可科对抽调人员和窗口原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不适应窗口的人员进行分流,确保窗口审批队伍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建议名单经局党委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明确,所有人员统一由行政许可科管理、考核,福利待遇不在原单位享受,统一享受局机关待遇。对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在行政许可科(窗口)工作满2年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第五阶段:试运行阶段。(2013年11月-12月)
在所有事项梳理清楚、审批模式明确和人员全部到位的基础上,开始试运作。将此阶段作为全面实施阶段的一个磨合期,由行政许可科负责汇总审批事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每月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并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六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开始)
在试运行完毕后,对需要调整的人员、事项进行全面调整、梳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保行政许可科能够高效、顺畅运作,行政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局各个内设科室及相关职能处室,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地推进此项工作,实现总体目标,必须明确以下三方面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我局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效抓手。全局上下要强化大局意识,将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此,我们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来进行广泛动员,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为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科及各相关职能处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确定各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明确审批方式和各级自由裁量权限。实行批管分离,加强批后监管,明确行政许可科批什么,职能处室管什么,做到职责明确。同时要强化大局意识,在各个环节上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真正做到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
3.健全制度,确保执行。一是要制定一审一核、联合会审、疑难研审等审批方法,规范审批方式和审批权限;二是要制定审批信息反馈、批管协调等制度,明确行政许可科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要制定过错问责追究、纪检监督等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制度来确保我局行政审批改革的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