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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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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下同)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劳动保障分类监管的实际,就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推动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为目标,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性化、监管科学化。

(二)总体目标。依托现有县、乡镇、村三级分类监管网络平台,科学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进一步整合、充实监察协管力量;依托现有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即金保工程),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进行信息采集对比和动态监控;在原有分类监管基础上形成覆盖广泛、动态监管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措施

(一)建立基础工作管理网格。网格化监察是指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按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进行管理。各乡镇辖区内可划分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内确保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承担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档案,并做到及时更新;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事项开展排摸,接受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等。

(二)划分执法监督责任区域。根据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全县共划分为东片、西片、北片三个监管网格,其中东片网格包括凤山镇、、碧里乡、鉴江镇、松山镇(开发区);西片网格包括白塔乡、西兰乡、飞竹镇、霍口乡;北片网格包括起步镇、洪洋乡、中房镇。每片监管网格内按照乡镇、村为单位设立乡镇监管网格和村单一网格。监管网格实行层级管理,严格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监察执法责任制。各监管网格应明确工作责任,负责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工资等基本情况,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用人单位年度书面审查,确认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

(三)建立监察管理信息网络。乡镇以现有劳动保障分类监管网络系统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届时按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软件要求统一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电子数据档案,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加强网格管理目标考核。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推进工作要和分类监管一起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格、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对具体业务工作的考核。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6月底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完成县级监管网格的划分,确定网格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协管人员业务培训,各乡镇协管员名单在6月25日前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实施推进阶段。2014年7月15日前,各乡镇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划分,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绘制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示意图,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2014年11月底前,在劳动保障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适应网格化监察管理的操作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及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实时监控。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并逐步推行网上信息审查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

3、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上报工作总结。县局完成对各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总结各乡镇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适应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管方式、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

2、加强指导、落实措施。县劳动保障局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叶忠平局长任组长,吴自强纪检监察员任副组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局有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李彰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