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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监督工作进入决战、决胜阶段,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不失分、得高分,经局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抽调区直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对创建区域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1、经营性公共场所(指理发美容、浴室、游泳馆、文化娱乐场所、旅店);卫生许可证证件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用物品、用具消毒制度健全、消毒设施齐全有效;消毒记录及时规范;有禁烟标志,无烟具,明确专人劝阻吸烟。
2、餐饮食品安全:餐饮单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许可证上有标志;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消毒设施齐全有效;消毒记录及时规范;有禁烟标志,无烟具,明确专人劝阻吸烟。
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紧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和频率,确保100%达标。一是准确掌握责任区域内的基本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二是加强责任片区内的巡查,确保不漏掉一个创建单位;三是每周对创建区域检查覆盖一遍,发现创建不达标及时补漏到位;四是每次检查、巡查要完善一份登记表,出具一份有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五是做到分工不分家,兼顾其它全局性、指令性工作。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2014年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急迫感和主动性。区卫生局已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并在国家文明城市验收前全力以赴抓创建,并亲临一线指导工作。卫生监督所领导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每周到责任区域抓创建不少于3天。
2、明确区域,落实责任
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为责任人,区卫生监督所所长为总协调人,区直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责任区域的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区域进行网格化监管,形成分管局长、所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含区直单位)、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四个层级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方具体责任。
3、强化稽查,实施考核
区卫生局将成立稽查考核组,自现在起对各责任单位、责任片区、责任人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进行考核通报,相互督查,共同提高。其稽查质量将列入年终对各单位、各人的考评工作中,同时对稽查出的问题依据情况,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警告、诫勉谈话、停止评先评优等相应处理。
四、分解落实责任
五、有关说明
1、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承担一个区域的创建任务。直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平时工作日不少于2人上路巡查,其中6月1-4日、6月20-24日及国家验收时(时间待定)不少于4人上路巡查。
2、各单位尽量考虑有执法证的同志到岗,其具体人员联系方式报区卫生监督所备案。参加创建的人员午餐由卫生局安排在食堂就餐,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考勤工作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