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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三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对各村、收费单位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
第一,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领导责任制和“准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同时下设减负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经管站。第二,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投诉机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农民投诉或举报进行实地核查并及时作处理和反馈。
强化责任,扎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1、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办法,把“不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农民负担的项目,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群众事件和恶性案件”的要求作为考核各村、收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依据和内容,凡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考评各类先进,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2、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工作的“四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公示内容要全面、准确、合法,公示形式贴近群众,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凡是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农民有权拒绝,禁止在结婚登记,中小学生就学,农民建房和办理计生证明等过程中向农民搭车收费,严禁向农民非法集资和摊派,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医疗,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推行。继续清理涉农收费文件(项目),坚决取消违规设立的收费不公开和借公开将违规收费项目合法化的行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向学生收取除课本和作业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开展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落实情况检查,切实减轻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报刊订阅负担。全面实行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建立涉农负担案(事)件报告制度。
3、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各村每季准时结帐,将村集体经济收支明细情况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及需要群众出工、出钱的各项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并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假借“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之名乱收费、乱集资并对当前农村以老人协会等名义,以自愿捐资的形式向农民筹集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和劳务的行为加以正确引导和监督,防止演变为新的集资方式增加农民负担。
4、扩大宣传教育,使政策深入人心,印发宣传材料,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车等传播媒宣传上级有关减负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抓重点,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用电、农民建房、农民进城务工,医疗卫生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一是明确分工,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在本月底以前,对本单位、本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及费文件、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条块相结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边查边纠,做到凡违反减负惠农政策,多收或不该收的钱物如数退还农民,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挪用、克扣和拖欠的补助,补偿数须如数兑现给农民或集体;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生。从制止物预防问题复发的角度,研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三是严肃纪律,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长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在处理问题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