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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放心农资市场,促进我县生态农业、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省农委《2012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农业、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为目的,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切实加强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能力建设,努力为全县农业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生态农业、畜牧产业这条主线,着力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民增收增效。切实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坚持检打联动,部门配合,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不法行为。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尤其是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市场整治。
一是突出重点产品监管。1.种子监管。以打击“套牌”假劣种子和未审先推为重点,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依法强化农作物种子备案工作,严格审查种子质量及其合法性;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突出打击“套牌”假劣种子,排查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不出示备案证明经营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包装标签不规范、不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种子、种苗执法监管工作,确保产业发展用种安全。2.农药市场监。围绕确保蔬菜、茶叶、水果等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药批发环节监管,积极推进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防堵假劣和禁用农药;加大农药标签抽检和管理力度,严查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药和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对违法使用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大力推动农药分类经营、优特农产品农药专柜经营,引导相关农产品限用农药不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区域经营。3.肥料监管。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监管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和本县内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4.兽药监管。加强假劣兽药排查,深入开展禁限用兽药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人药兽用等违法行为。加强兽药经营的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活动,引导兽药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为养殖农户提供相关信息技术和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兽药产品质量抽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兽药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和过期兽药等违法行为。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以检查健全和规范生产经营记录为抓手,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监管,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季节监管。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和农资销售旺季,农业部门要牵头开展以种子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以农药为重点的“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以油菜种子和肥料为重点的“秋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
三是突出重点地区和领域监管。加强对思唐镇河街农资批发市场、乡镇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蔬菜基地、茶叶规模化种植区、优质水果生产基地等领域及相关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将重点区域的农资监管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主战场。
(二)加强部门联合,确保监管效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牧部门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现行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农资市场巡查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质量检测,及时沟通信息,促进工作的协调配合。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打假工作平台,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的监管,强化经营证照管理,对无证经营、食品农药混卖的要予以取缔和取缔。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公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要为农资打假工作保驾护航,对以暴力威胁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严肃查处涉农移送案件。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农资维权知识,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及维权能力。
(三)公平公开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各职能部门要对所属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从事农资经营的要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执法人员从事农资经营和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5月份)。开展“以种子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并启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加强对全县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户进行清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确保春夏播种子、肥料质量安全。
(二)第二阶段(6—8月份)。开展“以农药和兽药为重点的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一是是严查和打击高毒、禁用农药和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和使用行为。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负责人的法规知识和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对其生产记录档案进行规范和检查。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的抽查检测力度,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三)第三阶段(9—11月份),开展“以油菜种子、肥料为重点的秋季农资打假促增收行动”,搞好秋播种子、肥料质量监督抽查。
(四)第四阶段(12月份),认真总结2012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工作经验,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确保来年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联合执法。为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科技局,并抽专人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制定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个人,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管,形成合力。
(二)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是要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检、大要案查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等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二是要发放宣传资料,对诚信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着力宣传,利用“3·15”,曝光一批重要案件、假冒伪劣产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三是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向农民传授农资真假识别、农业安全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三)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效率。一要强化职能职责,加强部门联手、协同作战和协调服务的能力。二要强化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经营单位。三要建立经营户信息档案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四要坚持执法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及时交换相关信息,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不漏掉一个违规产品,不放过一个违法企业,不姑息一个不法分子,对发现的违禁农业投入品100%收缴,假劣农资100%依法处理,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
(四)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要依法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二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读职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四要建立举报、协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反馈相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早控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