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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区范围交通承载过大,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日渐突出。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出行难”问题,现就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近期缓解,远期畅通”的总体目标,坚持政策机制、规划工程、管理疏导相并重,分阶段、有重点地优化交通组织,平衡交通流量,发展公共交通,调节停车需求等综合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近期工作目标:城区交通组织更加合理,东海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滨港路交通更加有序,停车难问题有所缓解,公交组织更趋合理,市民交通意识明显提高,交通拥堵状况有所改善,市民对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满意度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各项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投标办、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领导小组分工、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区府办
职责:负责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负责搜集和掌握工作信息和动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政策处理组
牵头单位: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职责:负责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涉及到拆迁的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3.宣传教育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推进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的宣传报道工作,落实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工作。
4.拆迁建设组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国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规划分局、区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区城管执法局、区招投标办、区工商分局、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分公司、区自来水分公司、区供电分公司、区蓝焰分公司、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的房屋拆迁、道路建设改造、交通标志标识安装、资金安排等工作。
5.交通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物价局、区交通局、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
职责:负责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的交通组织管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根据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工作任务分工,各单位于2月中旬完成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着手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推进东海路、滨港路全线改造
1.根据市规划设计院拟定的对东海东路、东海中路的改造方案,由区住建局先期做好准备,分段实施。全段八个路口由东往西逐个推进,增加路口的转弯车道,对部分公交站点进行迁移或改建为港湾式,并对东海中路全线调整机非绿化带隔离为护栏隔离、东海东路全线设置机非隔离。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资公司、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沈家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改造中涉及到沈家门第一小学西门和引导学生家长到西门周边接送学生主要由区教育局负责。改造中涉及对天丰楼门口退让、停车的影响及沿街店面等各类上访群众工作主要由沈家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建设3月上旬开始,6月底完成。
2.滨港路全线改造方案4月底完成,5月中旬启动工程建设,9月底完成相关工作。夜排档区域的停车问题根据停车场建设进展及时推进。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
(二)优化交通组织措施
实行同济路西段、东大街由东往西,西大街由西往东,北安路由北往南,伏虎路由南往北单向交通组织,充分发挥支路在疏解主干道交通流等方面的作用,减轻区域性交通拥堵症状。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
(三)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1.新建停车场地。东海东路、东海中路周边建造二个停车场(点)。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国资公司配合,完成期限:2012年7月底。佛国商城地下室根据规划,设置为非机动车停车场,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区住建局、区国资公司配合,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
2.增设路侧停车。配合城区单向交通,在同济路、东大街、西大街实行单侧停车。由区公安分局实施,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调整滨港路北侧停车为南北两侧双向停车,并在部分过宽人行道增设停车位。由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完成期限:待鲁家峙海底隧道建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3.适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核心区高于其它区”的基本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对现行的收费结构和标准进行合理调整。由区物价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
(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
1.调整或迁移部分公交线路。配合城区道路改造,近期主要开展对电信大楼站点、东河路站点等公交线路多于10条等有关站台的调整、优化,电信大楼站台位置暂不做调整。由港城公交公司负责,区交通局配合,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
2.加快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要抓紧制定对东海东路、东海中路、东河路、滨港路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方案,结合道路用地条件,启动部分港湾式公交站台改造。由区住建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港城公交公司配合,完成期限:2012年6月底。
(五)提升城区交通管理方法
1.严格把关建筑改建项目。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建筑改建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避免出现新的交通问题。城区网点申请营业要严格落实联合会审制度,先足额配建或新增停车位,未达到规定配建指标的,各部门不得批准改变建筑用途、核发许可证明及营业执照。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全体联合会审单位配合。
2.开展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试点和整治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由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牵头,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于2012年5月底前各选择一个小区进行停车位改造试点工作,协助停车场做好停车位使用管理和居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试点成熟后,于2012年9月底在本区范围内逐步加以推广。由住建局牵头,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配合,指导各小区物业单位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整治不在停车位停放、占道停放等现象。于2012年9月开始启动。
3.加强城区交通综合治理。确定五、六、七三个月为城区交通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月,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重点解决群众呼声比较大的机动车乱停放、随意变更车道,非机动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各部门加强联动,严格处罚,并予以正确引导。四月份起由区府办组织机关单位人员上路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劝导,城管和交警在整治期间要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加大对路侧和人行道停车的管理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专门班子,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
(二)部门联动。本方案涉及到的工作影响面大、时间紧迫,除上述涉及具体措施实施的相关单位外,国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也要全力配合,在办理各类审核审批时,要简化手续,便捷渠道。在对各类政策的处理上,各部门要打好组合拳,确保各项措施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将缓解城区交通“两难”工作的有关背景、政府决心和相关措施等借助各类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整治期间严重影响道路畅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舆论监督。各级机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成为社会文明交通的典范。
(四)全力保障。各部门要落实对缓解城区“两难”问题各项工作措施的保障,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要加强对整个改造期间的执法保障,建立预警机制,组建维稳队伍,处置相关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