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地方河道河长制监管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对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有效配合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深入实施,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河道保洁提效新方式,巩固和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和水平,促进“河长制”管理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环卫处、属地专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卫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全力配合,建立市级河道“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分工联系制度
为全市25条市级河道30个河段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分别配备一名联系人,负责相应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河道保洁情况的现场踏看及汇报说明,协助开展河道保洁质量检查和建立河道保洁质量档案,协调、监督相应河道的长效保洁实施工作。
(二)监管协调,严格落实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对于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反映的河道保洁死角或不到位的地方,及时与属地“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专管机构联系,督促河道保洁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反映的保洁难点或实际困难,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属地专管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探索研究、克服困难。同时,除“四位一体”日常督查考核外,市级河道河长制联系人员每月对所负责河道开展一次保洁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属地部门落实整改。
(三)健全机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考核制度
健全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人员分别以每月4次和20次的频率对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实施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资金结算挂钩。
同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专项考核制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实施月查季考,组织人员以每月1次的频率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河道、道路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卫生纳入“四位一体”季度考核必检区域实施重点督查,专项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所在镇(街道)拨付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以奖代补”资金。
(四)积极调研,加快推进河道保洁提效工程
以城乡环境卫生“双百双提”工程为重要载体,积极研究河道保洁作业新方法,构建“集中拦截打捞为主,船只机动保洁为辅”的河道保洁新模式,首先在市区河道开展试点,选择市区上游河道合适位置设置固定式垃圾拦截设施,建设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加强拦截设施处的打捞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效率。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完善,在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中推行,全面提高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效率。
督促属地继续开展农村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建设工作。由属地负责,根据《市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设置方案》要求,协助河长督促相关属地结合原有进度,继续完成全市市级及以上河道与镇村级河道接口处及镇(街道)交界河道分界处的河道拦截设施设置工作,减少河水流动造成的漂浮物和水生植物流动污染,并加强拦截部位的清理打捞工作,强化属地保洁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设施,选择合适地点参照市区试点经验对市级通航河道尝试实施拦截打捞,进一步提高河道保洁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全面的工作措施、完善的工作制度投入到配合“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中去。
(二)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河长单位和领导交流,认真听取全市河道保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反馈的河道保洁问题,督促属地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保洁难点。另一方面主动与市财政等部门衔接,落实河道清障、设备购置等相关保洁资金,确保配合“河长制”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市级新闻媒体以及“四位一体”简报等各类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宣传各属地河道保洁工作动态及先进经验,适时公开各属地河道保洁得分情况,必要时曝光一些河道保洁整改不到位和不配合河道保洁工作等现象,形成各河道保洁单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沿河单位及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为“河长制”管理工作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