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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资标准和对象
2012年我省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政府配套资金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原则,农村中小学生须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非农村户籍的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就近选择参加居住地或户籍地的新农合,但不得重复参合(保)。参合人员必需有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工作目标
1、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农民参合率98%以上(辖区农业人口数以统计年鉴为准);
2、新农合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农户,辖区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100%。
3、做好参合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完善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信息,做到参合人员名字、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和完整。同时参合人员的电脑录入、参合票据、缴交参合基金、筹资统计报表和实际情况“五相符”,相符率100%。
4、各村做好年新农合补偿公示和2012年参合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公示,公示率100%。
三、部门或单位职责
1、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奖惩;制定筹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新农合的宣传发动。
2、乡镇(街道)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按属地管理要求做好本辖区新农合的宣传和筹资工作的组织发动,牵头本乡镇(街道)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核定新农合筹资减免人员;每天上报参合数据;及时将新农合筹资款上缴市财政;认真做好参合人员基础数据的核对和电脑录入并及时督促各村新农合公示的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新农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市财政局:负责新农合筹资票据的提供与核销;规范各乡镇(街道)的收入过渡户管理,确保筹措资金的安全。
4、市卫生局:开展调研,评估年新农合补偿运行情况,拟订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和2012的新农合筹资工作方案与考核办法;培训新农合相关工作人员;编写宣传材料;收集、统计和报送新农合筹资进展报表。
5、市民政局: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100%参保。
6、市计生局: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100%参保。
7、市老区办: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革命五老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革命五老对象100%参保。
8、市残联: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残疾人员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残疾人100%参保。
9、市广电局:做好2012年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
10、市效能办:对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效能督促。
11、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报送按村分开的新农合补偿公示表,乡镇(街道)合医办督促各村切实做好新农合补偿公示工作的落实。
12、各村委会: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参加新农合,做好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参合农民基础数据的登记与核对和参合公示;及时报送新农合筹资参合信息;核验参合证加盖校验章,并将参合证发放到参合人员手中;开展新农合补偿公示,收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意见并及时向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反映。
四、实施步骤
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筹资和信息登记与核对阶段、电脑录入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开展新农合筹备阶段。
(1)召开新农合管委会成员会议,研究2012年补偿方案、工作方案、考核和奖惩办法。
(2)市财政局新农合筹资票据的准备,举办筹资票据转结培训。
(3)市卫生局做好宣传材料、表格、簿册等材料准备;做好各乡镇(街道)参合筹资的表簿卡使用和电脑录入培训,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在2012年11月16日前把年参合人员名单和年度1-10月份补偿情况按村分开交各乡镇(街道)合医办下发到各村合医组。
(4)市民政、计生、残联和老区办等部门做好我市农户中的低保、重点优抚、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残疾人和革命五老对象名单的公示和核定工作。在11月16日之前要将核定的本年度低保、重点优抚、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残疾人和革命五老对象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必须及时将有关对象名单下发到各村。
2、筹资阶段:年11月17日至12月30日,动员、培训、宣传发动和进行筹资阶段。
(1)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下达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工作责任书,正式启动我市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2)各乡镇(街道)根据全市新农合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版报、标语等各种方式开展2012年新农合政策宣传。各村要将市2012年新农合的缴费、政府的补助及补偿方案等张贴通告,将宣传材料分发到每个农户(包括在市外的每个农民),做到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100%,同时,要认真做好年的村级新农合补偿公示,宣传身边典型事例等,促进新农合筹资氛围的形成。
(3)各乡镇(街道)要在年12月30日前将农民个人参合经费收缴到位。筹资交费时间为2012年1月6日之前,各村合医组在此之前要负责办理农民参合基金收缴,开具参合票据,登记核对参合人员基础信息,收存有关增减人员的参合证并上交乡镇(街道)合医办;其中,各村合医组必须认真核对由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本年度革命五老、重点优抚、五保、低保、残疾人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等政府补助对象的名单,确保做到革命五老、重点优抚、五保、低保、残疾人对象100%参合和筹资不多收也不少缴。各村合医组对于不参合的农户,应在“新农合参合告知书”上签字并上交乡镇(街道)合医办存档备案。筹资完成,在村公示栏上进行2012年新农合参合公示。
(4)各村筹资情况必须每日一报乡镇合医办,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对本乡镇(街道)筹资情况从年12月10日起必须向市合医办每日一报,直到辖区参合率完成98%以上。2012年新农合筹资截止期为年12月30日,最终统计报表在2012年1月12日前完成。筹资统计报表中的减免身份重合情况按以下排序统计上报: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残疾人、重点优抚、革命五老、五保和低保(如:即是低保又是独生子女户,则只算独生子女户即可)。
(5)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在2012年1月12日前将参合农民应缴参合经费上缴市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6)市广电局做好新农合补偿核心政策的宣传、典型事例的媒体报导和参合筹资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负责开设有线台新农合政策宣传栏目。
(7)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报送参合进展,市新农合管委会、监委员会组织效能办等到乡镇(街道)开展筹资工作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者给予绩效问责。
3、电脑录入阶段
(1)计生局、民政局、残联、老区办等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核准参合减免人员名单。2012年1月12日前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将各乡镇(街道)减免人员统计数据交计生局、民政局、残联、老区办等部门审核把关和签章,一式二份交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减免人员名单由各有关部门核准签章后交乡镇(街道)合医办存档备查。
(2)各乡镇(街道)合医办要准确、及时完整在新农合电脑系统中录入并核对个人、家庭资料等基础信息。在2012年1月20日前要完成辖区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和数据更正工作,做到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名单、参合票据、缴交参合基金、筹资统计报表和实际情况“五相符”,相符率100%。参合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完毕,必须按规定在电脑系统中导出并在户藉所在村进行公示,如有差错及时更正,更正表格由经办人员、合医组长签字,村委会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合医办电脑更正,书面存档。
(3)市卫生局要负责新农合电脑软件调整,录入、统计的技术指导,全市筹资情况的汇总上报等。
4、检查验收阶段
市合医办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录入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系统不合格的通知乡镇(街道)办改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围绕2012年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等四项目标和工作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扎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户、逐村落实。
(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乡镇(街道)合医办和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减免对象核定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市政府向各乡镇(街道)下达新农合工作责任书,并把新农合四项工作目标纳入各乡镇(街道)创业竞赛内容。市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将开展新农合工作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以保证全市2012年新农合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