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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是“”普法的启动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建设和谐新城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全体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局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安排,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我区全体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引导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合法用工行为,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意识,进而全面推进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坚持分类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制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依法有序发展。
5、坚持求实创新。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工作质量。
6、坚持齐抓共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分头抓,各科室、部门具体落实,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在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以我区全体公职人员、人事劳动系统干部职工、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及劳动者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主要任务如下:
(一)我区全体公职人员。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为重点的人事政策法规以及公务员法各项配套法规政策,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各项规定;紧密联系人才人事工作发展形势,深入学习宣传各类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用法规文件,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
(二)我局人事劳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与权威。深入学习行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及公务员法、劳动法等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组织开展与岗位职责有关的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廉政准则等廉政建设规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管理人员。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分期分批对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并提供劳动用工法律咨询,把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和谐劳资关系。
(四)广大劳动者。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与之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并通过以案析法来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使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常识,了解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各项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巩固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五年规划,落实好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当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指导有方、督促到位,确保“”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各下属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活动情况、总结要及时上报局普法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将对我局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下属单位需于2015年2月份前完成本单位“”普法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迎接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普法全面考核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下属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制宣传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完善落实定期会议、工作汇报、激励监督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以局分管领导为总牵头,局法规科负责,依托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业务骨干,加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并经常组织深入企业、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