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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生产法》、《省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年1号文件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做到监管前移、重心下移,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基础工作,规范基层和企业全行为,提高生产全度;一手抓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全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全生产基础年”各项活动,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活动目标:通过“全生产基础年”活动的开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全社会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一般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宣传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生产知识。监所、派出所、建管所等单位要设立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派出所要认真组织好道路交通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五进”活动,认真组织好消防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有关道路交通、消防、全用气、全用电等方面的全知识教育,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个学时。同时要在全镇中小学生中开展“我将全带回家”活动;镇工会要组织各单位法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全国职工全知识电视培训”,丰富职工的全生产知识;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国全生产月”活动,弘扬全文化,营造全氛围;监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进行组织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参培人员超过200人。
2、严格落实全生产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各村、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和行业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要明确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管部位、重点监管设施和重点监管时期,确保监管到位;负有全生产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落实审批责任制,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严格督查。
镇委会办公室要认真承担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和督查全镇的全生产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企业是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生产负总责。企业必须建立法人、分管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全生产责任制。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全管理,建立健全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使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认真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
按照市政府年1号文件精神,每年3月份为“事故隐患排查月”。各村、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全镇所有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既要排查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也要排查软件方面存在的隐患。硬件方面要查设施、设备,软件方面要查责任制、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技术技能等方面的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逐条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企业要做好八个方面的排查: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确立全第一的思想;二查全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三查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查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五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六查职工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七查设备设施是否带病运行;八查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完善,管理人员是还按要求配备,各类规章制度及管理台帐是否健全、规范。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上报镇监所备案。
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由隐患单位全面负责;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的整改由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负责督查,政府负责协调领导。隐患整改要迅速、彻底,做到“六落实”,即: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应急预案落实。
4、全面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生产法》、《省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年1号文件精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全生产条件,规范全生产行为。
一要健全全生产管理机构。矿山、建筑和危险品经营、储存单位要依法设置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管理基础台帐,主要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以及其他保障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全管理人员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全检查台帐;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全会议台帐;事故管理台帐等。
三要加大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提取全生产费用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立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淘汰危及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改善全生产条件。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提取标准按省规定的标准和有关实施方案执行。费用要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全生产。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性较大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实行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四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制约机制。矿山、建筑和危化品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得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在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全许可证申请或年6月底仍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其他应取得而未取得全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整顿后仍不符合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全事故作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为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其他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在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推选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制度。提高对受到全生产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经济赔偿的金额,建立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加大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自我约束机制。
五要开展企业全生产状况评估活动。为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实现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县委会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在全县工矿企业中开展全生产状况评估活动,按《全生产法》、《省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矿企业的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采用千分制进行(全现状评估得分标准由县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根据综合得分在800分以下的要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限期整改措施;评估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要实施停产整顿措施,整顿后仍不符合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县监局从七月份开始组织专家对企业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建立工矿企业全状况档案。
5、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⑴加快监机构建设,加大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全生产管理员。行政村也要建立全生产工作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全生产管理人员,镇监所要与县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相互配合,切实开展好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事前执法与事后查处并举。要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全生产执法巡查。
⑵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单位自救、区域互救、部门组织、政府指挥的原则,完善应急救援网络,落实救援责任、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和救援队伍。加快全镇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全镇及各行业应急救援预案。镇每年要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6、全面深化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英开采加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要牵头组织好本行业或管辖范围内的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过硬,通过专项整治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为加强对“全生产基础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全生产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单位也要把“全生产基础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全生产基础年”活动各项目标和责任,将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各负其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全力推进活动开展
1、营造氛围、制定方案。
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各村、各单位也要根据《镇“全生产基础年”活动方案》,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全生产基础年”活动方案,并于3月18日前报镇监所备案。
2、组织实施。
年3月11日至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制定的“全生产基础年”活动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3、考核验收。
年12月1日至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镇委会将组织对各村、各单位结合年度目标考核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评出全生产基础年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