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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推动我镇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充分调动我镇众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学校开展第四届“镇长特别奖教师”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长特别奖教师”评选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校具体负责实施。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名誉组长:(镇长)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全镇所有在职教职工。
三、评选名额:十名
四、基本条件
(一)参加“镇长特别奖”教师的评选对象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在本镇学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大局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能主动承担学校公益性事务,在教师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效果领先;积极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和教育教学案例、论文的撰写,教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年内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主动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学。
4、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评价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散布错误言论,无组织纪律,不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的。
4、违反规定开展有偿家教,乱办班、乱收费的。
五、评选原则
1、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评选办法
1、学习自查:各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评选方案,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自查。
2、各校初评:镇校根据下属学校规模,按一定比例分配推荐名额,由各校组织初评。各校初评程序应包括:成立考评小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填写“镇政府‘镇长特别奖教师’申报表”)——述职演讲——民主测评——校内公示——上报候选人等环节。
3、镇校联评:各校上报的候选人须参加全镇性的联评,联评程序包括:述职演讲——民主测评——全镇性公示——确定名单。
4、表彰奖励:教师节期间,由镇政府发文对获得“镇长特别奖教师”的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材料要求:下属各校上报推荐对象时,需将被推荐对象的个人申报表、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及经学校考评小组审核确认的各种荣誉证书(市级及以上)复印件(需学校盖章)各一份一并上报。镇校完成联评工作后,入选的教师需提供个人事迹简介电子稿一份及近期数码生活照片一张。
七、时间安排:
月日前,各下属学校完成初评推荐工作;月日前,镇校联评小组完成全镇联评工作,并报镇政府审批;教师节前后,由镇政府统一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八、其他事项:
上述方案未尽事宜,由镇政府委托镇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