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县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中央财政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9〕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家庭积极参与,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放开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设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突出重点,统筹发展。重点保障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等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补齐服务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及居家、社区、机构结合发展。
3.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深化改革和试点创新,积极打造示范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
(三)总体目标。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全面形成“政府主导保基本、专业运作强服务、医养融合上水平、社会参与浓氛围”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目前,松源街道和城区中心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到2020年末,30%以上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出台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
(二)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养老服务示范项目,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融合服务。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及医疗护理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到2020年末,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三)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分类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标准,科学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开办长者食堂,兴建一批示范性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松源街道、较大乡镇要按照星级标准建设具备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急、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社区按标准规范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四)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敬老院开展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发挥辐射作用,为周边村(社区)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老年人提供自费代养、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社区养老服务,把乡镇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倡导农村老年人开展互助式养老。
(五)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积极对接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健共体”医养信息平台,构建“1+N”智慧养老服务模式:“1”即县级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具备信息管理、养老服务等功能,面向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N”即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自建的子系统,子系统与大平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到2020年末,为全县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至2022年基本实现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对获评四星级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资金奖励。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同时鼓励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按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5/T1518-2015)开展服务,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有序衔接、资源共享,形成“互动、互补、互联”的养老服务格局。开展“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对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开展帮扶。到2020年末,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达70%以上。
(八)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及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经济状况评估工作,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数据库。全面实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继续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九)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考核制度。依托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养老服务人才。到2022年,每年培训30名以上养老从业人员、3名以上养老院负责人。严格执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十)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组织(企业)服务质量、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评估制度,完善服务组织(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养老服务对象、爱心人士等组成的评估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组织(企业)、照料中心进行服务评估,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收费、政府购买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依据。建立完善食品、医疗、设备、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020年6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摸清养老服务现状、短板,有针对性谋划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研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细化试点建设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和具体时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汇总形成全县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做好迎接民政部、财政部验收评估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长期)。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并在全县进行推广,提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社会氛围。深入挖掘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